依 据: |
1、外交部外发(1999)15号《关于改进签证通知办法、简化签证手续的通知》★ 2、外交部、公安部《关于调整执行专门规定国家公民来华签证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外领函[2003]5号)★ |
办理指南: |
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1、邀请外商来湘从事商务活动签证所需材料: (1)《邀请外商来湘申请表》1份; (2)《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2份; (3)申请来湘外商护照(复印件); (4)初次办理的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商来湘商务工作签证所需材料: (1)申请单位报告; (2)《邀请外商来湘申请表》2份; (3)《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2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8)申请来湘外商护照(复印件); (9)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一、受理 (一)条件:申办人应提供申请资料。 电话:(0731)82287123 2、岗位责任人:外事处工作人员。电话:(0731)82287075。 三、审定 1、标准:同核准标准 2、岗位责任人:外事处负责人。电话:(0731)82287076。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审核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根据审批权限,送分管副厅长审定;对不符合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退回审核人员。4、时限:1个工作日 四、核发、归档 1、标准:①及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②出具《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③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及相关资料齐全、规范。 2、岗位责任人:外事处工作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符合标准的,根据审定意见制发批件交付申报人。对不符合审定标准的,将不予批准的理由、申报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以书面形式告诉申报人,并及时将申办资料退回申报人。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4、时限:1个工作日。 |
咨 询: | http://zwgk.hunancom.gov.cn/或0731-82287123 |
受理机构: | 省商务厅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上下班推迟半小时)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 |
乘车路线: | 乘立珊线或旅1、12、104、111、113、117、118、202、312、317、401、405、803路至长岛路口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