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

来源: 【字体:

事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项目类型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所有依法申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组织机构。
许可依据
《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2002年4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所有依法申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组织机构。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机构代码部办证大厅(受理电话:0731-89967329)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申请人提交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所需的相关原始材料;

  2、年检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年检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年检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场出具受理依据;

  4、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机构代码部办证大厅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机构代码部工作人员审核。

  (三)时限:1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机构代码部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机构代码部主管负责人审定;

  2、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性说明。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机构代码部主管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年检的批复;

  2、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将其材料退回办证大厅,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三)时限:1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机构代码部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扫描和数据录入,在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并在代码证书上粘贴年检标记;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三)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

  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投诉电话

  窗口地点

  交通到达线路

  工作时间

  业务咨询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单位网址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受理

  审核

  审批

  决定

  退窗

  颁证告知

  提交材料信息

  序 号

  1

  2

  3

  4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附图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要求申请人补齐

  材料

  年检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

  提出初审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提出

  不同意见及理由,以书

  面形式予以一次性说明

  符合条件

  提出同意意见

  决定

  符合法定条件 不符合法定条件

  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窗口地点 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 省质监局办公楼A座一楼
交通到达线路 乘120路公交车至省质监局站。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996732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0731-89967326
单位网址 http://www.hn315.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