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复混肥料类产品登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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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复混肥料类产品登记核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项目类型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肥料生产单位和个人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第32号令) 《关于修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农业部第38号令)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3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1、取得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2、注册资本:200万以上,生产能力5万吨以上,厂房和仓库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3、生产设备:粉碎机、搅拌机、造粒机、烘干机、过筛机、包装机。

4、检验设备:电子天平、定氮蒸馏装置、恒温水浴振荡器、电子恒温干燥箱、电热恒温真空干燥箱、真空泵。

5、 有专业的技术人员(中、高级)1-2人以上;专业检测人员1-2人。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

许可程序

1、受理

1)岗位责任人:省农业委员会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张丽、陈海艳。

受理电话:0731-84448418 网址:www.hnagri.gov.cn

2)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按要求作出处理:

a、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b、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c、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d、申请材料存在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e、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f、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3)时限:即时。

2、审查

1)初审

a、岗位责任人:湖南省农业委员会肥料登记办公室初审人员程清。

b、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分管负责人复审。

c、时限:2个工作日。

2)复审

a、岗位责任人:省土壤肥料站副站长黄铁平;

b、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核初审受理人员移送的申报材料;组织对申请人的生产场地、机械设备、检验设施等进行实地考核,并写出考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签署书面审查意见,报省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人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将申请材料交受理人员退回申请人。

c、时限:5个工作日。

3、决定

1)岗位负责人:厅主管领导李志纯;

2)岗位职责及权限: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定;同意复审意见的在《肥料登记证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交受理人员办理发证手续;不同意复审意见的,提出退件意见,将其申请材料全部退回受理人员,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3)时限:5个工作日。

4、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张丽、陈海艳;

2)岗位职责及权限:许可项目承办人员制作行政许可证文书后交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对未通过审批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理由及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并将未通过的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按要求将文字材料立卷归档、上网公示。

3)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农业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 0731-82222146

窗口地点

长沙市教育街662办公楼114

交通到达线路

2901106112142808、旅2、旅3路公交车至水风井站,下车后进教育街往西100米。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443562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普明、程清 0731-84435626

单位网址

xzsp.hnagri.gov.cn:9000

相关材料

1)肥料正式登记申请书;  1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   

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   

4)注册商标证明复印件(申请人自定);  1   

5)生产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1   

6)产品包装标识(含产品使用说明);  1   

7)化验室仪器设备清单;  1   

8)产品检测报告;  1   

9)肥料生产企业考核表  1   

10)农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   

1)肥料续展登记申请书;   1   

2)肥料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1   

相关材料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   

4)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   

5)产品检测报告;  1   

1)肥料变更登记申请书;  1   

2)肥料临时/正式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1   

3)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变更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的提交);  1   

4)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需变更商品名的提交)(复印件);  1   

5)产品标识及使用说明(需变更使用范围的提交)。  1   

6)肥料生产企业考核表(需变更企业地址或产品品种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