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

来源: 【字体:

事项类型 工程建设者 , 公路管理
许可对象 法人
许可依据 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三十一条、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14号令)第十八条。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20天
承诺期限 13天
许可条件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核准)、初步设计已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专家、相应工程咨询或者设计资质评审施工图预算已编制完成并经厅造价站审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已经审查

许可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厅基本建设处受理人员
   电      话:0731-88770093
2、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

定是否受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批准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

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

政审批申请。
(6)时限:即时。
二、审查:
A、初审:
1、岗位责任人:厅基本建设处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批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提出初审意见,交基本建设处负责人复审;
3、时限:5工作日。
B、复审:
1、岗位责任人:厅基本建设处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报主管厅领导决定;对不符合审批条件

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4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主管厅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批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签署不予审批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厅基本建设处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准予审批的,工作人员及时将已签署同意意见的文稿付印,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发放给申请人及相关行业管理局;
(2)对不予审批的,说明不予审批的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回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3)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3、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731-88770176)
窗口地点 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交通到达线路 乘104路公交车至交通运输厅门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877009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曹岳嵩 0731-88770093
单位网址 http://www.hnj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