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开办专利代理业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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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开办专利代理业务审核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上报件

许可对象

法人

许可依据

《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日(不含国家局审批时间)

许可条件

(一)具有符合规定的机构名称;

  (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具有符合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具有必要的资金。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沙代办处工作人员(受理电话:0731-88641885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受理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相关材料;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沙代办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不符条件的给出不同意理由要求申请人补正。

(三)时限:9个工作日

三、办结转报

(一)岗位责任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沙代办处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将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相关材料初审,并填好登记表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审批。

(三)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监察室(电话:073188881000

窗口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13号省知识产权局办公楼三楼

交通到达线路

106132804603902913路公共汽车到新民路东站下往南走10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中71日到101日下午为300-6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864188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曾艺073188641885

单位网址

www.hnip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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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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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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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证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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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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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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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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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