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个人所得税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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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所得税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3、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

  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四、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

  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

  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

  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000元的

  不超过1425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35

  14750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进入湖南省地税减免税管理系统办理。

  (一)免税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减税规定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①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②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七、个人所得税税收抵免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八、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 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即: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涉税信息。

  九、个人所得税申报及缴纳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按月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十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办理程序

  (一)上门申报缴纳程序

  1、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税务文书发送受理窗口领取纳税申报表。如实填写后报到办税服务厅;

  2、征收大厅各纳税申报窗口具体负责接收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

  3、受理人应对申报表或其他报送的资料即时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如因纳税人填写错误,要求其改正。

  4、对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由受理人签章并受理日期后,退还一份给纳税人;纳税人应当将有签章和受理日期的申报资料按规定存档备查。

  5、受理人将申报表录入电脑,开具税票征收税款。

  (二)电子申报受理程序

  1、办理电子完税申请审批手续,审批手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纳税人填写《网上报税申请审批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基础信息进行审核及确认。(2)审核及确认后,签订税务机关、纳税人、纳税人开户银行《横向联网缴税三方协议书》,以明确各自在电子完税过程中权利、义务,同时根据《网上报税申请审批表》及《横向联网缴税三方协议书》建立银行信息与税务信息的对应关系。

  2、税款的电子划缴: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所属市州地方税务局的网站(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使用自助申报),填写申报表,申报数据自动通过互联网传送至网上报税数据处理中心。

  网上报税数据处理中心接收到纳税人的申报指令后,进行合法性效验并写入纳税人相应申报信息,确定申报成功后系统自动判断申报表中‘本期应补退税额’或“本期实缴税额”是否大于零,如果大于零,网上报税数据处理中心通知银行进行税款自动划缴。

  根据银行反馈的税款划缴情况,税务机关的网上报税系统结合征管系统的要求进行相应处理,并将划缴情况反馈给纳税人。

  (三)邮寄申报受理程序

  1、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审核;

  2、纳税人填写纳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邮局将申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邮寄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按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3、主管征收分局收到纳税人邮寄的申报表等申报资料后,按照“自行上门申报方式”的受理程序受理。

  (四)委托税务代理机构申报受理程序

  1、纳税人选择的代理机构,必须是经市税务代理资格审查委员会批准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按照与纳税人签订的《税务事宜委托代理合同》履行职责,承担责任;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代理机构超越合同范围或者有税收违反违规行为时,应及时予以处理并通知纳税人。

  2、税务代理人可采取上门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的方式申报纳税。

  十二、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应提供资料

  1.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及规定报送的各种附表资料。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有关证件、资料,具体如下:

  (1)个人所得税各类申报表(见附件)

  (2)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补贴的有关有效凭证及证明资料。

  (3)外籍个人在中国期间取得来华之前的工资薪金所得不予征税说明,并附送雇佣单位有关奖励制度。

  (4)合伙企业投资者变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点,需向原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汇算清缴地点变更原因、新的汇算清缴地点等变更情况。

  (5)个人取得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如果数额较大,可由个人自行选择,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在纳税申报时做出说明。

  (6)其他相关资料

  十三、税款缴纳的方式

  (一)税款缴纳的方式

  1、现金缴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用现金缴纳税款的方式。

  2、转账缴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根据税务机关填制的缴款书通过其开户银行转账缴纳税款的方式。

  3、银行卡缴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用银行卡缴纳税款的方式。

  4、税银一体化缴税,又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缴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是其他存款账,按期提前存入当期应纳税款,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税务机关通知银行直接划解税款,或使用网上申报纳税系统自行通过银行划转税款的方式。按实施方式不同,可分为一般缴税专户缴税、网上实时缴税和批量扣税。

  5、委托代征缴税。是指委托代征单位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代征范围和要求,以税务机关名义向纳税人征收零散税款的方式。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咨询投诉

  联系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