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燃气用户使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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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有关燃气的法规、规定、自觉维护燃气设施的安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动室内燃气管道、设施,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3、用户确须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燃气安装、维修企业安装,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要轻信小广告。

  4、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作用不合格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和燃气设施用具。

  5、严禁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层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住人,不能使用明火取暖。

  6、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在卧室安装燃气管道和使用燃气。

  7、不要将户内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綫。

  8、为了您的安全,请经常用肥皀水检查燃气设备接头、开关、软管、阀门等部位,查看有无漏气,严禁用明火查漏。

  9、连接燃气用具的软管应定期更换,千万不要使用过期、老化、龟裂变质的软管以免发生危险,酿成事故。

  10、用户有义务为燃气公司入户安全、维修燃气设施提供方便,不要阻碍干扰。

  11、家中多日无人时,请务必将表前阀门关闭。

  12、请配合查表员工作,按时交纳燃气费。

  13、用户使用燃气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燃气公司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