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解读《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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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省科技厅出台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改革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等6个方面提出了25条改革措施。

  一是改革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改革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方式。在25条改革措施中,排在前5条的都涉及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意见》提出,改革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实行前资助、后补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加大财政科技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集中70%以上资金,用于支持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优秀创新团队的建设,每年选择4-6条重点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改革省自然科学基金分配方式,开展高校服务科技创新创业绩效考评,从2015年起,省自然科学基金每年安排不低于50%的资金分配给创新创业绩效考评结果前7名的高校;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式,开展网上常年征集技术创新难题和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行计划项目和经费全过程痕迹化管理;以及建立科技项目和经费信息公开、公示和公告制度。

  二是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意见》提出了多条举措,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意见》提出,加大对大学生科技创业的支持,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湖南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跟踪服务;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和评估;加大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支持;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采取后补助或奖励方式支持专家与驻点企业开展创新活动;以及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

  三是加强创新平台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加强创新平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促进平台的共建共享,发挥平台的公共服务能力和研发能力,是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加大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研发总部引进和培育的支持力度,吸引中科院、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等来湘设立高水平研发机构,择优支持其成为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改革创新基地平台管理,建立创新基地平台分类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推进创新基地平台的开放共享,建立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数据库和仪器设备购置查重、联合评议机制。

  四是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使用。科技创新关键在人才。《意见》提出,加强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实施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计划、省“百人计划”,加大对科技领军人才、35岁左右青年科技拔尖人才的支持力度;推动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

  五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体制改革的难点和焦点。《意见》提出,加快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建设;促进创新要素向科技园区集聚,推动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加快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加强省级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培育,创新科技成果托管、拍卖等交易方式;加大对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转移服务的支持。《意见》还提出,完善省级科技奖励制度,加大成果转化效益在科技奖励评审中的权重。

  六是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打通科技和金融两条线的连接,促进创新链与金融链的深度融合,是打破科技和经济“两张皮”困局的有效途径。《意见》提出,支持长株潭国家高新区开展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设立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推进科技保险和科技担保,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首台套创新产品保险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