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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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项目类型 其他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湖南省境内(不含驻军)从事于实验动物相关的工作有关的生产单位及个人
许可依据 (一)《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年10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科委令第2号发布)  
(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科技部等国家七部(局)文)第十六条。
(三)《湖南省贯彻国家七部(局)《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湘科条字[2009]101号)第二十条。)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3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从许可证颁发日开始计算,已满6个月以上时间的应当参加本年度年检,不满6个月的参加下年度年检。
许可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简称“省动管办”)承办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需要提供的材料要求受理年检申请,查验是否属年检范围,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是否材料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相应处理:
⑴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⑵不属年检范围、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原因后不予受理,退还所有申请材料;
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3.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省动管办承办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许可证年检法定条件和标准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3、时限:2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省动管办副主任  
2、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初审后的材料依法定条件和标准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依照审验后的年检材料,编制许可证年检年度计划,并在网上公告,网址:www.hnst.gov.cn, 组成专家组根据年度计划依法进行现场检查(专家评审30个工作日);根据检查结论,分别提出年检综合评价意见和撰写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结果通报》,报条财处副处长复核。  
3、时限:4个工作日。  
(三)复核
1、岗位责任人:条财处副处长  
2、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许可证年检法定要求和标准对省动管办提交的年检结论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  
3、时限:3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分管厅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复核后的年检意见,依法定要求和标准审定年检结果。对年检合格的作出准予许可证下年度继续有效、年检不合格的暂扣许可证至改正为止的决定,并签发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结果通报》。
3.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省动管办承办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分管厅领导审定意见:
⑴.印制并发出《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结果通报》文件,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告,网址:www.hnst.gov.cn;
⑵.年检结果报科技部备案;
⑶办签许可证副本和年检结果登记表、年检材料返还持证单位和个人;
⑷年检材料归档。  
3、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湖南省科技厅纪检监督室 电话0731-88988821
窗口地点  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交通到达线路  乘903路公交车至毛泽东文学院站,下车后经人行通道横过岳麓大道到达科技大厦。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
业务咨询  0731-8898886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彧章 0731-88988860
单位网址  http://www.hnst.gov.cn/

--相关材料--
资料
实验动物检测机构出具的实验动物或相关产品、设施及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相关产品质量合格证 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