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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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项目类型 其他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在湖南境内注册企业生产的自主创新产品
许可依据 《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计字[2006]539号)、《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湘科字[2009]174号)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法定期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一)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湖南省产业技术政策以及其他相关产业政策。
(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指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我国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依法通过受让的中国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在我国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产品具有自主品牌,即申请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四)产品创新程度高。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主导制定技术标准。
(五)产品技术水平先进,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六)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并能带动湖南省相关产业的发展。
(七)产品质量可靠,通过国家授权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批文或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许可程序 (一)受理  
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机构发布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通知,项目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并附所需材料,经各市州或县(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初审汇总后上报认定机构。  
1、岗位责任人:省高新办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认定申请,应当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确认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时限:即时受理(在通知或指南规定的时间内)。

(二)初审
1、岗位责任人:省高新办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受理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查,初审不合格的退回企业,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3、时限:6个工作日。

(三)复审
1、岗位责任人:省高新办常务副主任和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认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符合条件的产品名单(专家评审30个工作日);
(2)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认定机构集体研究审议,提出认定意见。
3、时限: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时间除外)。

(四)决定
1、岗位责任人:分管厅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符合条件、标准的,签发予以公示。
3、时限:3个工作日。

(五)公示
1、岗位责任人:省高新办和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认定机构将符合条件的产品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无异议的,颁发“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证书”;对有异议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认定机构实名书面申述,认定机构根据情况进行调查或组织复议,并反馈调查结果。
3、此段时间不计算在限定时间内。

(六)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省高新办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承办人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相关权力和义务;
(3)在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并即时更新《湖南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3、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湖南省科技厅纪检监督室 电话0731-88988821
窗口地点  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交通到达线路  乘903路公交车至毛泽东文学院站,下车后经人行通道横过岳麓大道到达科技大厦。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
业务咨询  0731-8898874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小丹 0731-88988745
单位网址   http://www.hn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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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实验动物检测机构出具的实验动物或相关产品、设施及环境质量检测报告,相关产品质量合格证 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