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概况 > 内设机构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
编稿时间: 2023-09-26 10:24 来源: 市卫健委
 

根据职责,市卫健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联系电话:8222629,8393686)

(二)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体制改革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健康岳阳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联系电话:8308076,8395165)

(三)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市血吸虫病防治办公室、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全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全市血吸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管理。(联系电话:8206031,8223825)

(四)医政医管科。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联系电话:8393687、8237509)

(五)基层卫生健康科。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联系电话:8206079)

(六)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联系电话:8692963)

(七)科技教育科。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联系电话:8206029)

(八)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行政审批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依法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卫生许可证发放,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医师执业注册及职业证书核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执业许可,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联系电话:8393689,8832190)

(九)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联系电话:8238737)

(十)中医药管理科(中医药管理局)。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中医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中医执业资格许可制度。负责全市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联系电话:8206032)

(十一)老龄健康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393667)

(十二)妇幼健康科。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联系电话:8233813)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联系电话:8244763)

(十四) 爱国卫生工作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全国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组织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指导。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237407)

(十五)宣传科。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联系电话:8240973)

(十六)财务科(审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联系电话:8393680)

(十七)人事科。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综合协调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管理工作。(联系电话:8206052,8393665)

机关党委(纪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联系电话:8393685)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干部保健科)。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保健工作。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820601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