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来源:岳阳市卫生局   2014-07-16 10:24   浏览量:1   | | | |

岳市卫发〔2014〕129号

岳阳市卫生局

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重大火灾隐患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卫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行业管理医院: 

    根据市政府在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第二次联席会议要求、《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卫生系统开展重大火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卫办发2014〕27号)和《岳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岳消安〔2014〕7号文件精神,决定从今年64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市卫生系统组织深入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做到全市卫生系统“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扎实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做到火灾零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专项行动设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军建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臧作明任副组长,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县(市)区卫生局和行业管理医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五一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行业管理医院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三、行动时间:6月4日至10月10日。

四、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覆盖全市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各类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等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尤其要对医疗机构火灾事故多发、管理混乱、长期未根治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治。重点是组织对二、三级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大楼、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医疗安全、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压氧舱、水电气热设施和承压锅炉等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五、整治措施

    (一)挂牌督办。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报请当地政府实施挂牌督办:(1)逾期未整改销案的;(2)整改难度较大的;(3)属于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的,且符合上述(1)和(2)。

(二)联合整治。邀请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加强对大中型医疗机构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对公安机关抄告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承担卫生行政许可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住建等相关部门严格依法处理,应当关停的一律关停,应当取缔的一律取缔。

(三)舆论监督。对逾期未整改和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以及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主动利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曝光,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

 六、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所辖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积极督促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向公安机关抄告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7月28日前,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所辖区已立案但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统计,建立台账。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行业管理医院要完成单位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

 (二)集中曝光。7月下旬和9月中旬,全市集中开展两次媒体曝光行动,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各卫生行政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情况。

 (三)全面整治。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签订责任状,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促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到位。

 (四)评估验收。10月1日至10月10日,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市卫生局对被验收抽查到的单位全面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备查。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市卫生局将把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作为2014年度对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行业管理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地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督办,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

 (二)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部门、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和措施,对所辖区和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管辖单位的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要主动部署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及时向公安机关抄告本行业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督促所辖行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

    (三)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市卫生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问题突出、隐患较多的单位进行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肃通报批评,发生火灾事故的,从严追究工作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督查组,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销案。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度。要组织人员深入人员密集的门诊大厅、住院病房进行消防安全宣传。要组织力量深入本单位家属区对居民进行家庭防火宣传教育。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并及时上报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好的经验与作法。

(五)及时反馈信息。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应及时报市卫生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涂复兴,电话:2988239;904847982@qq.com),10月8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岳阳市卫生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