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人口计生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6 08:38 浏览次数:1

市人口计生委

(2015年3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市人口计生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一)领导机构到位。近年来,我们及时下发了《岳阳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岳阳市人口计生委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方案》和《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党务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务公开的目标、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下发了《关于成立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的通知》,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彭纲要任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工作机构由副主任孙奕任组长,办公室、法规科、综发科、统计科、宣传科及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管理考核到位。2014年,我们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人口计生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作为“阳光计生”行动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落实“四项公开”,促进阳光管理,切实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表彰,积极推动了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并且坚持每月召开办公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实行流动红旗制度,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三)督促检查到位。近年来,我们结合人口计生工作“暗访调查”、“信访调查”和“数据核查”,不定期把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纳入调查范围,督促基层按照要求,落实公开。在机关内部,成立专项督查小组,由办公室、监察室和人事科负责人,每月对照政务公开内容,组织对各科室所负责的公开内容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落实整改。

二、健全管理制度

(一)完善公开机制。2014年,我们继续坚持建立了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和科室联县市区,领导联重点落后乡镇,科长联重点落后村、科室成员联重点服务对象联系点。修订《机关管理制度》共12大章、34小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次就有关制度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健全了市人口计生委工作规则、会议管理制度、领导干部调查研究、“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靠规章办事、按程序履职的良好工作格局。扎实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规范各个环节要求,确保政务公开操作有依据、执行有力度、落实有监督、工作有成效。

(二)拓展公开内容。2014年,我们确立了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即“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向群众公开”。建立“提出方案、审核内容、实施公开、反馈意见和归档管理”的规范性程序,确保公开环节的连续、内容的真实和实施过程的严谨。继续深入推进了“阳光计生”行动,在县乡村三级全面公开计生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和办事程序,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三)创新公开平台。我们继续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做到网上公开,建立单独域名门户网站,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对公开内容及时进行充实和更新。建立公开栏,在机关院内制作、安装了全不锈钢公开栏和宣传板块。在机关大厅设立显示屏,做到电子公开,定期更新。编印《计划生育工作简报》,及时通报计生工作动态。

三、严格落实公开

(一)按照要求公开。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内容更新,坚持向门户网站上传信息。根据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变化,将机构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资金信息、应急管理、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和通知公告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一年来,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传信息近30多条。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站安全高效运行的通知》,成立了网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规范了发布程序、落实了工作时效。每年,我们按照要求,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制定专门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将县乡村应该公开的内容进行明确。

(二)根据需要公开。我们在单位门户网站建设时,就确定了网站“政务信息”、“公共服务”、“互动交流”和“综合信息”四大栏目,共设计26个子栏目,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向群众公开了概况信息、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事指南等等信息,并设置专题栏目“阳光计生”,将机关管理制度,阳光计生行动方案,“五项”监督措施等内容,及时做到向群众公开。

(三)依照申请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设置主任信箱、咨询投诉等栏目,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市长信箱的来信办理,由市人口计生委法规科和信访室负责收理、处置、回复,实行专人负责,一年来,全系统受理信访93件,办结率100%,特别是党组书记、主任彭纲要还亲自参加全市第16期“电话问政”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提问,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加强市政府12345热线和阳光计生12356热线管理,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整合到市政府热线办,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热线工单办理的通知》,明确专人负责,并强调县市区和乡镇在办理工单时,如果出现1次不及时办理或群众不满意的情况,在年底评估排队过程中,扣20分,对影响工单办理进度,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承办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确保取得实效

(一)落实优质服务。落实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建立一整套鉴定、治疗、扶助等制度,在县乡村及时公开。在病残儿鉴定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鉴定结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确保了鉴定对象没有出现1例错误。大力推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周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对奖励扶助对象的摸底、登记、建档、审批等过程,实行严格把关,面向群众落实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奖励扶助对象不错1个,不漏1人。

(二)净化生育环境。深入开展“两公”人员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对于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曝光。社会抚养费征收,进一步规范征收程序,征收自由裁量权和基准,做到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加大打击“两非”工作力度,面向社会公开打击“两非”政策,将整治“两非”任务,纳入计生责任状内容。全市查处“两非”典型案件67例,名列全省前二,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先进单位。

(三)落实阳光计生。继续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明确了阳光计生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按照机构类、政策类、程序类、服务类、维权类、动态类,将县乡村公开的内容具体分解,便于基层对照标准,推进工作到位。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窗口评创活动,提高群众满意度。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保障“阳光维权”。下发《关于落实阳光计生行动“五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阳光热线、有奖举报、民主评议和社会监督等一系列制度。通过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改进了工作作风,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了人口计生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