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卫健委   2023-07-17 09:15   浏览量:1   | | | |

                              岳卫字〔20238号A1类 同意公开


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3号建议的

答  复

 

李春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民营医院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扶持民营医院发展的建议》(第0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进一步扩大医保政策覆盖范围”的建议

根据部门职责职能,该建议由市医保局负责办理答复。

二、关于您提出“进一步加大多点执业支持力度”的建议

医师多点执业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此举,将优质医疗服务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缓解基层医疗人才资源配置不足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近年来,为促进民营医疗机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发挥三级公立医院带动作用,支持公办和民营医疗机构按照平等自愿原则,建立医联体合作单位,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鼓励和规范医师在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之间流动,医师个人以合同(协议)为依据,可在多个机构执业,医务人员在学术地位、职称晋升、执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和执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不受多点执业影响。

三、关于您提出“进一步明确民营医院性质地位”的建议

民营医疗机构是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岳阳广济医院、岳阳爱康医院、岳阳巴陵医院等民营医疗机构服从安排,积极参与各项指派任务的处置,作出了表率,得到了认可。近年来,加大力度消除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民营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监管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四、关于您提出“进一步优化民营医院发展环境”的建议

(一)优化诊疗科目登记。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或者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医疗消毒供应等服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将该委托协议作为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的登记依据,并在诊疗科目后备注“协议”。

(二)优化审批申请材料。近年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全面组织清理医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不再提供验资证明,申请人应当对注册资金的真实性负责。
   (三)优化机构执业登记。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申请执业登记前,举办人应当对设置医疗机构的可行性和对周边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合理设计医疗机构的选址布局、功能定位、服务方式、诊疗科目、人员配备、床位数量、设备设施等事项。在申请执业登记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材料(不含验资证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登记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政府对民营医疗机构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

(四)优化机构校验服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校验医疗机构,重点审查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多机构执业医师可以按照实际执业情况纳入所执业医疗机构校验的医师基数。

最后,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促进我们的工作不断进步。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9

 

承办负责人:赵曙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綦建军  1587309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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