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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实施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编稿时间: 2022-08-15 16:07 来源: 市卫健委
 

2006年,经国务院同意,原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在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8省(区)全面实施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在上述8省(区)政策规定可以生育三个孩子的地区,夫妇自愿少生一个或两个孩子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可以获得3000元经济奖励。“少生快富”工程实施以来,切实帮助了广大群众少生优生、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有效缓解了欠发达地区人口增长压力,对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6月21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部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少生快富”工程的政策环境发生了重大转变。经综合评估和研究论证,并征求“少生快富”工程涉及的8个省(区)意见,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于1月7日向国务院报送《关于终止实施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的报告》。经国务院同意,拟印发通知指导各地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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