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办《关于调整市州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编办发〔2021〕7号)要求,并经市委编委2021年第1次会议研究同意,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调整为市乡村振兴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