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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2-07-05 来源: 岳阳市信访局 

岳信联办发〔2022〕13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现将《岳阳市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化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抓好落实。

岳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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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化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扛牢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解决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努力创造适应群众新需求、体现时代新特征的信访工作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为推动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发挥好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作用,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坚持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把源头和基层作为信访工作的着力点和工作重心,加强风险研判,强化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注重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与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相结合,推动意见建议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进入正确渠道化解,提升工作实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相关制度,拓展参与渠道,形成工作常态,推动社情民意及时掌控,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信访问题依法依规处理,不断提升信访工作公信力,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一)基层党员群众参与矛盾排查化解。乡镇(街道)牵头,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乡贤、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参与矛盾纠纷排查。以村(社区)、组(网格)、楼栋为单位,建立访情信息日常排查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民意收集、政策宣传、纠纷调解、政务监督、困弱帮扶。学习借鉴“群英断是非”“屋场夜话”“理事会”等模式,组建专门团队参与矛盾调处、评事议事等工作。

(二)组织律师参与信访问题会商化解工作。通过服务外包、法律援助等方式,在市、县、乡设立专门法律咨询师,组织律师参与信访问题会商化解工作,主要任务包括:(1)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靠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参与处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提出依法分类处理建议,为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或者审核认定办结工作提供法律意见;(3)服务信访工作决策,参与对涉及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论证;(4)参与信访督查,根据信访部门工作要求,为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5)参与“访调对接”,对于从信访渠道导入人民调解渠道的信访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三)组建“公开听证专家库”。以市、县、乡为单位,选择政治方向正确、思想道德端正、热心公益事业的“两代表一委员”、各领域专家学者或权威人士、有一定声望和影响力的群众,组建“公开听证”专家库,参与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专项督查、公开听证,可采取随机抽取或信访人自主选取的方式,从“公开听证专家库”中选定,保证第三方调解的公开透明,提高第三方调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组织社会力量监督信访事项处理。定期组织“两代表一委员”、行业协会、媒体记者,参与来访接待旁听、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旁听、参与重点信访事项现场督导等工作。可以做好结合文章,让党代表了解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映基层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人大代表通过了解群众诉求,发挥好参加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模范带头的具体作用;让政协委员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协调。主要是抓好社会力量的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制度制定,发挥好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

(二)科学整合资源。主要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现实需要科学选择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模式,合理选派人员,避免搞成形式主义,或者给党员干部群众带来麻烦,达不到应有的成效。

(三)坚持创新发展。在推进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打造特色亮点,注重推广发展,让“盆景”成为“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