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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冷拔管遭美国反倾销初裁征收最高逾180%临时税率

来源:岳阳市贸促会商法中心 |浏览: |发布时间:2017-11-22 10:59

2017年11月1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可用于机加工的冷拔管作出反倾销初裁,裁定强制应诉企业张家港华程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61.59%;强制应诉企业江苏宏亿钢管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186.89%;单独税率企业的倾销幅度为61.59%;中国普遍倾销幅度:186.89%。与此同时,美国商务部对华可用于机加工的冷拔管作出紧急情况初裁,裁定江苏宏亿钢管有限公司以及获得单独税率的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存在短期内向美国市场大量出口涉案产品(一般指自立案申请之日起最少3个月内出口量增加15%以上)以规避可能作出的肯定性裁决结果的紧急情况,但张家港华程进出口有限公司不存在紧急情况。

2017年9月19日,美国商务部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可用于机加工的冷拔管作出反补贴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临时反补贴税率为33.31%~35.69%。如此一来,美国商务部对华可用于机加工的冷拔管征收临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合计达94.92%~222.58%。

2017年5月1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原产于中国、德国、印度、意大利、韩国和瑞士的可用于机加工的冷拔管(Cold-Drawn Mechanical Tubing)启动反倾销调查,同时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可用于机加工的冷拔管启动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4.31.3000、7304.31.6050、7304.51.1000、7304.51.500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