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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工业园

来源:岳阳市贸促会 |浏览: |发布时间:2020-03-09 03:07

【园区概况】

湖南平江工业园区2002年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核准为省级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12平方公里,现有入园企业85家,正式投产68家。园区先后被环保部认定为“生态建设示范区”、联合国工发组织认定为“绿色产业示范区”、工信部授予“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人民政府认定为“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获评“中国最具投资潜力工业园区”、“中国最佳投资环境工业园区”、“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示范基地”。

【区位交通】

湖南平江工业园区地处京港澳高速公路平江西出口,武广高铁东侧,紧邻京广铁路、黄花机场、长沙霞凝港、岳阳城陵矶港,融入“长沙半小时经济圈”,北上1小时抵达武汉,南下3小时到达珠三角经济圈,308207省道和拟建的平益高速横贯东西,平汝高速、106国道纵穿南北,正在规划建设的蒙华铁路、咸韶铁路穿境而过,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便捷的交通条件。

产业集聚规模化

已建成汽车和工程机械零部件、新材料、电子科技、食品药品四个主导产业园,其中汽车和工程机械产业园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全方位对接长株潭,先后引进了天德机械、新金刚钻具、同一汽车零部件等12个项目落户。新材料和电子科技产业园有方正达电子、南岭民爆、南岭澳瑞凯、港城电子、艾林维尔、恒基新材料、前元新材料、晶鑫石英等44家活力企业入园投产。食品药品产业园有入园企业29家,其中今麦郎面业是全国民营500强企业,山润茶油、玉峰食品、旺辉食品为湖南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获中国驰名商标。2014年,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55亿元,完成税收近2亿元。

产业配套一体化

按照产业发展、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环保安全、管理服务五个一体化开发方针,园区统一规划建设。建园以来,按照“工业强县”发展战略,集中全县优势资源,先后投资近10亿元,大力完善基础工程和配套设施。

建成以“三纵三横”为主的园区交通网络,道路总里程21公里,亮化绿化全面覆盖。

建成220KV110KV输变电站各1座,可多回路、多电源供电。

依托汨罗江在园区东侧建成日供水达20000吨的自来水厂,循环供水管道全园铺设,用水供应足量。

可供开发土地6000亩,年均动态储备土地1500亩,储备“七通一平”土地500亩,可根据企业规模适量供地,满足企业长期发展需要。

厂房

园区自建标准厂房40000平方米,公租房600套,可供租赁、出售或合股经营,汽车和工程机械零部件产业基地的机械铸造、热处理等基础项目完备。

污水处理

投资4000万元高标准建设污水处理厂,铺设污水管道23公里,日处理能力达10000吨。

人力资源

全县总人口110万人,在外务工人员20多万人,县职校是全国重点职业技术学校,每年可对外输送上万名技能型工人,可就近承接长株潭各高校技术人才。

政务服务

实行项目用工帮扶制、项目代办服务制、企业“宁静日”制、“绿色通行证”畅通制、政府联点服务制、治安挂牌保护制等多项优待制度,为入园企业提供“亲情式”服务。

产业发展可持续化

园区重视产业科学和可持续发展,坚持高标准、高品质定位,要求入园企业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工业园产业定位与规划;

2、符合“环境污染轻、用地面积少、单位能耗低、科技含量高、税收汇报高”的要求;

3、在平江县登记注册,上缴税收入项目管理地的金库;

4、入园项目初期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必须大于80万元/亩;

5、税收不低于5万元/亩。

【投资成本】

建设成本

购地自建

单层轻钢结构:500-700/

钢筋混凝土结构:1200-1500/

租用厂房

平均月租金:4-6/

生产成本

工业用电约为0.8/kwh220kv

工业用水自来水价格约为1.6/

污水处理费约为0.8/

天然气

工业类用气为4.82/

  

固定电话本地电话约为0.11/分钟

国内长途为0.07/6

港澳台地区约为0.2/6

国际长途约为0.8/6

人工成本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75/月;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 :1500/月;社会保障制度五险(养老、医保、生育、失业、工伤险),约1710/

 

优惠政策

地价优惠:

入园项目用地价格实行8.5-25万元/亩的弹性地价,主要由投资强度、税收汇报、科技含量、区位交通状况扥哥几个主要因素确定。

收费减免:

依程序挂牌所交的土地出让金超出基准地价部分,根据项目实际投资、建设进度、产能产值、税收情况等,由园区奖励给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入园项目新建、改扩建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涉及的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除外)类收费、列入县建设项目统一收费项目的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全免,严禁制定中介机构强制服务。

奖励办法:

1、对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每年税收总额达到5万元/亩的入园企业,前三年每年按企业生产经营实缴税收总额县财政享受部分等额给予奖励;第四、五年每年按50%给予奖励。

2、项目扩大投资规模投产后4年内企业因扩大投资而新增的税收,每年按实缴新增税收县财政享受部分返还20%奖励给企业老板。

3、奖励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企业入园后在国内A股上市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4、奖励企业创建国家驰名商标或国家名牌产品。

5、对企业在平江建立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技术中心和经省有关部门认定的省级技术中心给予奖励。

6、对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入园实行奖励。

7、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200万元以上和年创税在12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8、对落户企业,由园区与相关银信部门对接,为项目融资;对三年连续缴纳税收超过10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支持的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9、鼓励入园项目建设标准厂房,由园区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