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9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的通告

来源:市残联 发布时间:2019-02-18 00:00 浏览次数:1

各用人单位:

根据《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27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办理2019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定对象

岳阳市行政区域内安排了残疾人就业的市、县(市、区)所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核定时间

2019年1月21日至3月20日(法定工作日)。

三、核定管理

(一)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中央、省驻岳单位,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行政区域内所属用人单位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由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办理。

(二)其它用人单位按照行政(或税务)管辖,由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核定。

四、核定要求

请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所需资料到核定管理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申报办理核定手续,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纳税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资料不实的法律后果。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六、核定地址

(一)岳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白石岭南路158号)一楼104室。电话:8708338、8708315。

(二)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