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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专题部署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进一步深化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三个专项整治

编稿时间:2023-03-28 03:25 来源:岳阳市纪委监委 

“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屡禁不止,有的地方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向项目资金‘伸黑手’问题时有发生。”

“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通过打招呼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为请托人谋取非法利益,有的甚至直接将工程项目违规指定他人承接。”

“酒驾醉驾问题,不单是干部个人违纪违法问题,大部分情况都牵连着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甚至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风腐问题。”

根据省纪委监委部署和市委要求,3月7日上午,岳阳市纪委监委将全市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进一步深化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等三项专项整治进行集中部署。市委对三项专项整治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曹普华多次作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会前,曹普华同志亲自审定会议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务必高举严的旗帜,以严的基调强化严的氛围,一严到底,通过严抓严管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和政治生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谢运策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深化思想自觉,把握工作重点,主动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猛药去疴,靶向治疗,重拳出击,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紧抓效。

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会议现场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在市纪委监委设主会场,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市纪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帆主持会议,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分管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人,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市级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交警工作负责人,市医保局分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负责人,市管企业、市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纪(工)委监(工)委比照主会场组织人员参会。

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汤跃军解读《进一步深化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柳雁翔解读《落实〈关于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和《岳阳市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东培,平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龚圣伟就落实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湘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姚恒毅就落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付学文就落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别作表态发言。

 

市纪委监委主会场

会议指出,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既是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又是聚焦突出问题、持续正风肃纪反腐的必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历史主动,发扬斗争精神,把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提升到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的高度上来深化认识,增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铁肩担重任、以铁腕抓整治、以铁律管干部,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紧抓效。

会议强调,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二十届中央纪委按照党中央部署谋篇开局的一项重要工作,省纪委监委专门研究出台20条措施。

要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紧盯责任落实、产业发展、为民服务、基层减负、政策执行,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要聚焦“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紧盯农民的“钱袋子”,督促开展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整治,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到人;紧盯农村集体经济的“家底子”,监督推动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紧盯农业的“命根子”,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紧盯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的“印把子”,加大项目资金审批分配全周期管理,纠治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要聚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贯彻落实<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能力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明确的14大项34小项具体工作任务,紧盯村级“小微权力”治理、移风易俗治理、“村霸”“街霸”“矿霸”整治,以强有力的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议强调,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是防范和治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问题的现实需要。

要把握对象范围。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市本级针对全体市管干部,县市区同步针对本级管理干部开展。重点为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退休、离职干部也纳入在内。

要把握重点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紧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禁业规定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谋取利益等问题。“提篮子”“打牌子”方面,紧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等事项,直接“一手收钱、一手办事”;领导干部纵容、默许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打牌子”“提篮子”,充当“白手套”等问题。

要把握整治措施。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从严核查问题线索,对顶风违规违纪违法的一律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加强新时代领导干部廉洁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从严要求家属子女,树立起良好家教家风。

会议强调,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是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从小事小节守起、严起的具体行动。

要坚持快查严办。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公安机关对查处的酒驾醉驾人员,一律通过身份检查机制核实其政治面貌和工作单位;对3月15日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生酒驾醉驾行为的,一律先免职再查处;对查处的顶风违纪典型案件及其背后的“四风”问题,一律指明道姓通报曝光处理结果。

要落实“一案四清查”。查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同步清查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费用来源,深挖酒驾醉驾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提供和接受宴请、违规组织参与酒局饭局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组织者、参与者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要倒查主体责任。对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认真开展专题教育等情况进行倒查,对因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不力而导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频发多发的,要严肃追究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要严抓以案促改促建促治。督促出现酒驾醉驾问题的单位,围绕案发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汲取教训,自查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着力建章立制,强化整改,真正拿出切实管用的方法举措,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紧盯关键少数。通过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引领带动本单位、本系统不发生干部酒驾醉驾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扛牢责任、主动作为,全力推动三个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要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要切实履行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职责,各成员单位、责任部门要服从工作大局,积极履职尽责。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迅速行动,向同级党委作好汇报,推动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要参照市级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机制或领导小组设置,尽快建立本级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因地制宜提出务实可行的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要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以查办案件开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广泛接受信访举报,加大研判核查处置力度,做到不遗漏、不积压。要抓紧严查快办一批重点问题线索,坚决查处和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形成强大震慑,倒逼责任落实。

要强化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当下治”与“长久立”,牢固树立办案、整改、治理和办案、监督、警示一体贯通的理念,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将办案落实到治理上,着力发现和解决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净化政治生态、消除风险隐患、促进良性发展等全局性、长期性、制度性效果。

要强化贯通协同。牢固树立“一起做工作”的思想,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要将三个专项整治作为常规巡察重点内容,适时开展机动式、专项式巡察。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农业农村、审计、公安、检察、法院等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确保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据悉,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时间为从现在开始至12月底结束,为期10个月。整治对象为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退休、离职干部均纳入在内。整治内容聚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打牌子”“提篮子”两大问题。整治步骤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整章建制4个阶段。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治时间为从现在开始至7月底结束,为期5个月。整治对象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重点是各级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整治步骤分为部署安排、集中治理、总结提升3个阶段。

“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整治时间为从现在开始至2024年2月,为期一年。整治内容为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四个突出问题。整治步骤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抽查、查纠整改、总结报告5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