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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编稿时间: 2021-03-25 09:59 来源:市公积金 浏览量:1次  字体: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岳阳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0年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岳阳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关于核定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请示》

3、《岳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4、《岳阳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

5、《关于调整和明确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请示》

6、《关于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按月汇缴的请示》

7、《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请示》

8、《关于推动相关部门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信息共享的请示》

9、《关于重建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阳县管理部服务大楼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经费自理事业单位,设16个科室和部门,1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99人(其中,在编124人,非在编7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437家,净增单位-70家;新开户职工2.4万人,净增职工0.45万人;实缴单位4687家,实缴职工 27.18万人,缴存额44.8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7%、1.68%、9.27%。2020年末,缴存总额334.4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5%;缴存余额174.38亿元,同比增长13.9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4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20年,6.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3.55亿元,同比增长15.67%;占当年缴存额的52.46%,比上年增长2.9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60.0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2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在本市城区内(岳阳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购建自住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在本市下辖其他县(市、区)购建自住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7万笔21.6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10.52%。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28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89万笔213.41亿元,贷款余额133.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85%、11.31%、 6.7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6.55%,比上年末减少5.1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0笔0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517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6242.1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 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0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4.56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20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0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2.69亿元。其中,活期0.0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40.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93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6.55%,比上年减少5.1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56176.75万元,同比增长13.86%。 存款利息13053.6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3118.1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4.8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24776.75万元,同比增长16.11%。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4734.30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万元,其他42.4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31400万元,同比增长12.14%。增值收益率1.91%,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8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718.5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001.50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757.9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853.74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696.0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0465.7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4388.25万元,同比增长1.03%。其中,人员经费2068.49万元,公用经费1570.54万元,专项经费749.2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97.35万元,逾期率0.45‰,经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同意,在剔除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逾期贷款后,期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为0.05‰,符合年度计划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3‰以下的要求。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2020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6696.01万元。2020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680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0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万元。2020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99%,国有企业占20.93%,城镇集体企业占1.96%,外商投资企业占1.6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3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5%,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1.84%;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4.4%,国有企业占9.13%,城镇集体企业占2.31%,外商投资企业占2.7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5.2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6%,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3.81%;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5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4.03%,租赁住房占1.6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7.8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15%,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11%,其他占1.6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9%,高收入占0.0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1.2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0.50%,比上年减少   2.8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743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3%,90-144(含)平方米占85.09%,144平方米以上占9.61%。购买新房占89.3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0.6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1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8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 32%,30岁-40岁(含)占41.28%,40岁-50岁(含)占23.96%,50岁以上占2.76%;首次申请贷款占70.0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9.99%;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0年末,累计支持试点项目5个,贷款额度4.56亿元,建筑面积65.97万平方米,可解决5231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5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2.53%,比上年减少8.9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和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结合本地实际,印发了《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岳市公积〔2020〕13号),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印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单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相关证明的通知》(岳市公积〔2020〕31号)。共81家企业申请缓缴19964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岳阳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经费自理事业单位,设12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客户服务科、资金结算科、会计核算科、归集提取科、贷款管理科、风险防控科(内部审计科)、政策法规科、信息管理科、行政保卫科、财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按章程和相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中心下辖市直管理部、平江县管理部、岳阳县管理部、华容县管理部、湘阴县管理部、临湘市管理部、汨罗市管理部、岳阳楼区管理部、云溪区管理部、君山区管理部、屈原管理部等11个正科级分支机构。

2020年受托办理缴存业务的金融机构未发生变化。

2020年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扣款的金融机构未发生变化。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落实情况。

当年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根据《关于发布2020年度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岳住委办〔2020〕4号)文件,我市执行2020年最新缴存标准缴存。

2020年我市缴存标准为:根据管委会批复执行,最低不低于458元,最高不超过3888元。另根据《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文件精神,缴存困难企业可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标准和比例,但最低缴存标准不得低于276元。确定最高标准是不超过2019年度岳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乘以12%缴存比例。

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管理,保障缴存职工权益,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根据我中心工作实际情况,新增了睡眠账户提取类型并制定了相关细则。

2、为了支持和配合老旧小区改造,新增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类型。

3、取消了家庭生活困难提取类型。

当年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主要调整内容:

1、当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无变化。

2、当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无变化。

3、为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缴存职工的贷款权益,我中心严格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0〕71号)精神,为受疫情影响缓缴单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计85笔。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2020年7月设立园区服务窗口,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陵矶新港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服务。

2、全面推行“贷款跑两次”,将原来需要“跑一次”的抵押放贷手续提前到合同签订步骤签字,相关事宜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落实,从而让客户少跑一次。

3、为方便职工贷款办理,规避业务风险,杜绝本地不动产信息造假,经多方协调,中心于12月接入不动产业务系统,实现自办产权查询、抵押登记和撤押登记业务,做到了贷款一站式办理。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及公安机关对信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中心严格按照三级等保标准对机房服务器机柜和网络机柜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所有设备重新规范布线和标识,新增冗余核心交换设备、防火墙、日志审计设备和网络安全设备,并配置机房环境监测系统。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中心按照“模式金融化、管理标准化、业务智能化、服务社会化”的标准,有序开展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并于11月底顺利通过省部两级专家组验收。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复查合格,保牌成功;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2020年度平安建设合格单位;

市直管理部获得2020年度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突出单位

市直管理部分部获得2020年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十佳示范窗口;

华容县管理部获得2020年度华容县综合绩效考评先进单位;

叶积安同志被评为2020年度市政府防汛救灾先进个人;

吴胜同志被评为2020年度市政府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余静同志获得2020年度屈原管理区三等功荣誉;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1、中心与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及住房公积金案件审理、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对公积金相关案件的查询、冻结、划拨及住房公积金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的条件、要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规范了人民法院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互协助配合的工作程序,以及基层法院执行权力的行使。

2、有效推进通过司法手段催收逾期贷款。2020年,全中心共有5个管理部37笔逾期贷款进入司法程序,其中2笔完成强制执行、3笔提前结清、11笔达成和解。

3、严厉打击骗提行为。全年累计追回已拨付骗提2笔,共计6.49万元,并冻结其账户3年。通过查验,及时制止了20笔骗提行为,涉案金额56.46万元,并对相关职工进行批评教育,依法依规冻结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