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岳阳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政办发[2012]14号)相关规定,未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出现住房公积金停、欠缴行为。现依据事实予以曝光。请下列单位自曝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所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缴存登记或补缴手续。逾期仍未办理,我中心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附:
一、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第一批)
湖南柠檬酸化学有限公司(湘阴)
湖南湖湘木业有限公司(湘阴)
临湘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长江化肥控股有限公司(汨罗)
湖南中天龙舟农机有限公司(汨罗)
蓝星岳阳六九零六工厂
岳阳市蓓蕾幼儿园
岳阳县人民医院
二、未按时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第一批)
君山区一医院
君山区二医院
汨罗市公路管理局
107国道新市管理所(汨罗)
岳阳市中医医院
众和装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云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