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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改正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公告

编稿时间: 2012-09-27 00:0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1次  字体:

 

下列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岳阳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政办发[201214)相关规定,未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出现住房公积金停、欠缴行为。现依据事实予以曝光。请下列单位自曝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所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缴存登记或补缴手续。逾期仍未办理,我中心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附:

 

一、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第一批)

 

湖南柠檬酸化学有限公司(湘阴)

湖南湖湘木业有限公司(湘阴)

临湘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长江化肥控股有限公司(汨罗)

湖南中天龙舟农机有限公司(汨罗)

蓝星岳阳六九零六工厂

岳阳市蓓蕾幼儿园

岳阳县人民医院

 

 

二、未按时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第一批)

 

君山区一医院

君山区二医院

汨罗市公路管理局

107国道新市管理所(汨罗)

岳阳市中医医院

众和装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云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