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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1-16 00:00 浏览次数:1

 

为加强区机关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机关管理水平,牢固树立文明单位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定在区机关实行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是与机关管理、行政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机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主要内容有:
1、重要决策公开。机关所出台的规章制度、工作意见和措施等向社会公开;
2、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3、财务管理公开。包括区机关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土地出让金其他收入以及财务支
出等情况。
4、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区机关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资金来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策等实行公开。
5、大宗物资采购公开。大宗办公用品、仪器、设备的采购等实行投标或议标,物资采购情况公开。
6、机关干部职工奖惩公开。包括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区机关干部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的办法和结果;对违法违纪干部职工的处理等。
7、人事工作公开。包括机构改革方案:干部、职工的提拔、聘任、延退、返聘、晋级晋职、工作调动等。
8、机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公开。包括工资调整、奖金、福利分配方案;住房调整、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等;区领导每年述职报告和机关职代会民主评议的情况;年度和法人经济责任财务审计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区纪检和监察部门可组织代表巡视区机关有关职能部门,区领导及职能部门应向代表公开政务实施情况。
2、在区主任办公会和区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政务实施情况。在机关内部局域网上设置机关内部财务公开栏,定期公开区机关政务情况。
3、在开发区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政务公开内容;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畅通政务公开的联系渠道。
4、领导班子成员向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述职并接受评议。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在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述职,接受民主评议和测评,公布评议结果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领导和监督机制
1、区机关成立由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其它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管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事务,组织各职能部门实施政务公开工作。
2、成立由区纪检监察室主任为组长、机关工会职代会若干代表组成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
3、邀请上级党政领导、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为区政务公开监督员,加强上级监督和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