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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获基本生活补贴

来源:经开区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15 09:36 浏览次数:1

根据民政部等12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从2020年1月份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当地当年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当地当年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的50%发放基本生活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导致父母失去抚养能力的儿童。目前,各级民政部门正抓紧摸底查验相关审核资料,确保在春节前将首笔保障资金发放到每名儿童。同时,民政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儿童按户籍所在地管理原则,尽快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