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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维稳办】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7-08-14 16:04 浏览次数:1

2016年,在省市正确领导和区工委统一部署下,综治维稳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决策制度日趋完善,执法监督不断加强,社会矛盾依法化解,自身建设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事业取得新成绩。现将综治维稳办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部门积极联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改革驱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16年,维稳办各部门响应区工委的指示精神,强化治安防控,通过深化春节期间“保平安保畅通”、“五打五整治”、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专项行动。全年共接处警4217起,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11起,刑事拘留22人,逮捕21人,直诉14人,强戒15人,行政拘留73人,为人民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一百多万元。维稳工作始终以综治民调为抓手,全年发放资料8万多份,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电子屏、媒体、微信等形式全面宣传,强化维稳工作改革的方式和方法,做到维稳工作有专人管理,整体上做到群体维稳,促进法制政府建设的顺利开展。

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二)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制度的建设和实施,离不开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引。2016年,综治办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开展切实有效的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并先后两次组织工作人员赴楼区考察学习。初步划定网格680个,建立网格员680多个,采集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单位“三实信息”41万多条,拟定了投资600多万元建设网格中心、区政务网平台建设方案。同时,对全区精神病人进行了有效的登记和管理。610办公室多次开展反邪教法律宣传,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宣传,促其转化,并对该类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管和防控。严格以章办事,提升维稳工作的决策水平。

(三)强化监督指导,稳步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结合维稳工作的实际,司法部门先后组织区1000多名干部(科级、处级)学法用法考试,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对1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实行每周例行劳动、教育,投资3万多元购置GPS轨迹定位设备,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实行24小时跟踪,对严管级人员制定预案,实施有效管控。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筹建、新建、改(扩)建进行审批,对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任职人员依法进行管理,审批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检查监督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正确引导开展合法宗教活动,查处非法宗教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相关规定,开展适龄人员的征兵活动,指导民兵集训,组织抢险救灾活动。对铁路沿线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对危害国家政权的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和严厉打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大力开展宣传,开展专项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升格了区禁毒委,由管委会主任亲任组长,区禁毒办实体化,配备2人,乡镇配备专干7人。利用“6.26”、春节等时节开展禁毒宣传,对使用易(管)制毒化学品企业专项检查,在全市率先对公安民警尿检,对1名吸毒公职人员纪律处分,破获涉毒案件16起、缴获毒品约28公斤,刑拘13人,起诉13人,处罚吸毒人员154人。对50多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四帮一”措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率、“8.31”工程、学校预防教育、绩效考核等4项全市第一,2个被挂牌乡镇成功摘帽。    

过去的一年,是大力推进改革的一年,是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年。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推进改革的力度还需要加强,法治建设的思路还需要创新,政府及部门法制工作人员较少同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对基层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还需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还需加强、素质还需提升,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2017年,是继续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将继续在省市正确领导和区工委统一部署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履职担当,积极作为,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绩。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创新思路,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化维稳制度改革。二是继续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监督管理。三是继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决策、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执法监督和培训指导,继续推进区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增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合力。持续推进执法能力建设,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加强理论研究,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0一七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