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信息状态:有效
文号:岳经办发〔2018〕64号
统一登记号:KFQDR-2018-01005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生效日期:2018-07-24
失效日期:2023-07-24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我区统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发〔2014〕80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30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完善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机制的通知》(岳政办函〔2018〕4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我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统计网络
1. 配强统计力量。在加强和充实区级统计部门力量的同时,完善乡、镇、管理处的统计站设置。按照《湖南省乡镇(街道)服务型统计工作指导性意见》(湘统〔2015〕40号)要求,通海路管理处统计站必须配备4名以上专业统计人员,其他乡、镇、管理处统计站必须配备2名以上专业统计人员;每个村(社区)均选配专兼职统计调查员,积极推进统计工作进社区网格,将辖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部纳入社区网格管理,网格员又是统计调查员;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统计工作任务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构建区、乡镇(管理处)、村(社区)及网格、部门、企业“五位一体”统计网络新格局。
2. 压实统计责任。各部门单位为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及相关支撑指标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工作推进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统计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确认工作;及时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规定的各项部门单位统计数据;组织好本行业符合“四上”条件的企业申报纳统并参加联网直报;负责做好本行业所有法人企业和个体户名录库动态管理工作;要加强部门间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及有关业务数据,发挥部门统计作用。乡、镇、管理处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四上”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参加联网直报;负责企业联网直报的催报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收入、小微企业、人口等抽样调查工作,负责及时更新维护辖区内企业和个体户名录库;加强协调,完成上级规定的临时统计工作任务。
3. 规范购买服务。对于现有统计力量无法满足的产品服务领域,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统计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依程序向第三方专业机构购买统计服务,缓解统计数据生产的供需矛盾,提升统计运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强化调度监测
4. 推进经济运行调研常态化。区直相关部门及乡、镇、管理处的统计工作人员要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在及时掌握经济社会运行的第一手情况的同时,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统计业务知识的指导、服务,并将调研情况反馈到部门领导、区分管领导。
5. 建立主要经济指标监测月度预警分析制度。当月20日前,各责任单位按时将经济运行调度预测情况反馈给区发改局。次月5日前,区发改局按时将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初步汇总数据反馈给各责任单位,对与预测值有差距的指标及时进行预警,报负责经济运行调度的区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对出现极度异常的指标,第一时间报区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次月20日前,区发改局负责将上月当地经济运行实际情况向区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报告,针对短板指标及时预警分析。
6. 完善两级经济运行调度机制。分管发改工作的区工委、管委会领导负责经济运行调度全面工作,按季组织召开调度会议总结点评经济运行情况,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区工委、管委会各分管领导负责按季组织召开专项指标调度会议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本部门经济运行调度监测工作,按月组织实施监测预警和分析研究工作。区发改局全面负责经济监测分析日常工作,按月组织召开责任单位经济运行调度会议,全面分析总结各责任单位报送的经济指标调度预测情况,对短板、异常和排位靠后的指标重点分析。
三、坚持依法统计
7. 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求,每年巡查三分之一的乡、镇、管理处和部门;联合市统计局经常性开展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
8. 建立统计失信约谈制度。对部门单位和乡、镇、管理处存在瞒报、漏报、迟报、拒报统计报表等没有完成统计工作目标任务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者问责,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综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实行企业统计失信“黑名单”公示。根据国家统计局与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出台的统计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可以将检查核实存在统计造假或弄虚作假的企业纳入统计失信企业“黑名单”,在中国企业信用网上公示,予以惩戒。
四、完善激励机制
9. 落实“四上”企业奖励。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四上”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30号)精神,按照规模工业企业3万元、限上批零住餐企业2万元、规模服务业企业2万元、规模文化企业3万元的标准落实新增“四上单位”的奖励。
10. 落实统计人员奖励。在“四上”申报、普查等重大统计工作中,对部门及乡、镇、管理处统计人员实行专项绩效奖励;及时一次性兑现“四上”单位优秀统计人员每人600元绩效。
五、严格统计考核
11. 统计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80号)精神,把部门及乡、镇、管理处统计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进行量化考核。
12. 加强对规模企业的统计考核。将规模企业统计工作考核结果作为企业申报各类政府性项目扶持、评选国家和省市级龙头企业、享受我区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附件: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责任分解表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附件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责任分解表
序号 |
主要指标 |
采集时期 |
2018年工作目标(%) |
责任单位 |
数据提供 单位 |
1 |
固定资产投资 |
月度 |
13 |
区发改局 |
区发改局 统计科 |
2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月度 |
11.5 |
||
3 |
公共财政总收入 |
月度 |
9 |
区财政局 |
区财政局 |
4 |
GDP |
季度 |
8 |
区发改局 |
区发改局 统计科 |
5 |
农业增加值 |
季度 |
3.5 |
区农村 工作部 |
|
6 |
规模工业增加值 |
月度 |
7.5 |
区发改局 工信科 |
|
7 |
工业用电量 |
月度 |
— |
区发改局 工信科 |
区发改局 工信科 |
8 |
工业增值税 |
月度 |
— |
区税务局 |
区税务局 |
9 |
建筑业增加值 |
季度 |
15.5 |
区建设 交通局 |
区发改局 统计科 |
10 |
财政八项支出 |
月度 |
21 |
区财政局 |
区财政局 |
11 |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 |
错季度 |
28 |
区发改局 |
区发改局 统计科 |
12 |
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 |
季度 |
18 |
区房产 分局 |
|
13 |
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
季度 |
25 |
||
14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月度 |
18 |
||
15 |
批发业商品销售额 |
季度 |
12.5 |
区发改局 商务科 |
区发改局 统计科 |
16 |
零售业商品销售额 |
季度 |
12 |
||
17 |
住宿业营业额 |
季度 |
13 |
||
18 |
餐饮业营业额 |
季度 |
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