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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06XX/2020-1760427
  • 统一登记号:未知
  • 发布机构: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未知
  • 信息时效期:未知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未知

关于印发《岳阳火炬创业服务中心(岳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岳阳留学人员创业园) 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10-15 14:59 浏览次数:1

发布机构: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信息状态:有效

文号:岳经办发〔2020〕57号

统一登记号:KFQDR-2020-01004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生效日期:2020-10-15

失效日期:2025-10-15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KFQDR-2020-01004

岳经办发〔2020〕57号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岳阳火炬创业服务中心(岳阳电子商务产业园、岳阳留学人员创业园)园区管理办法》已经区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岳阳火炬创业服务中心(岳阳电子商务 产业园、岳阳留学人员创业园) 园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岳阳火炬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中心)项目招商引资、引进创新创业孵化企业,培育规模企业,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招商引资的通知》(湘政发〔2017〕2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入园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本区创业中心园区范围内;

(二)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拥有专利技术的科技型企业;

(三)拥有市级以上相关部门的认定证书或批文的研发机构;

(四)总部经济或服务机构。

第三条  企业入驻审批程序

(一)企业向创业中心提出入园申请;

(二)创业中心组织区相关部门对企业项目进行考察;

(三)创业中心牵头,区发改、财政、市场管理、税务、开建投等部门单位参与评审,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区分管领导审批;

(四)企业与创业中心、区开建投签订入园协议、物业协议,交纳相关费用。

第四条  企业入驻租赁费用标准及优惠政策

(一)新注册园区的中小微孵化企业,其租金优惠30%-50%,对于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孵化企业,其租金可减免半年至一年。

(二)协助园区企业向相关部门申报自主创新引导资金、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等科技扶持资金。

(三)创业中心办公楼租赁按市场价格(根据市场调研,目前市场价为:办公楼租金为28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为4.5元/平方米/月,可在协议中予以约定),公租房租金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依据入驻企业年经济贡献,对其租赁费用进行阶梯优惠。年经济贡献在10万-50万元之间(不含50万),租金优惠40%;年经济贡献在50万-100万元之间(不含100万),租金优惠60%;年经济贡献在100万元以上或月度经济贡献达到120元/平方米的企业,租金优惠80%。企业年经济贡献以区发改局、区税务局年终核定的数据为准,创业中心与区开建投负责优惠政策的兑现。

(五)对于年经济贡献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的企业,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连续两年没达到创业中心考核标准的企业,创业中心可依法要求其无条件、无补偿退出。

(六)在本区征地建厂或在本区专业园区购置厂房的毕业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区内相关奖补政策。

第五条  企业毕业条件

(一)经过评审入驻的创新创业企业,按其具体情况,确定孵化期限为1-2年。

(二)连续两年累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规模企业。

(三)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