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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众举报涉爆 涉枪涉危涉刀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8-03-21 11:15 浏览次数:1

岳经办发201817

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众举报涉爆

涉枪涉危涉刀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危涉刀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各地各部门单位人员进行认真学习。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危涉刀违法

犯罪奖励办法

    为充分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和举报涉爆涉枪涉危涉刀违法犯罪,切实推进全区缉枪治爆工作,有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对群众举报的涉枪涉爆涉危涉刀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和核查,经查证属实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奖励下列规定的标准实施:

    (一)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5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1000克,雷管10枚、导火索、导爆索、20米或者手榴弹、炮弹、 炸弹1枚以上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二)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三)收缴仿真枪10支、管制刀具20把、弩5支以上或者查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四查破涉爆涉枪涉刀重大案件或者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以及非法寄递、储存、使用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违法犯罪的,给予举报人以下奖励:

    1. 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重大案件的,给予5000元以下奖励。

    2. 查破非法寄递、储存、使用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违法犯罪的,给予5000元以下奖励。

    3. 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给予10000元以下奖励。

    4. 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窝点的,给予10000元以下奖励。

    (五)经查证,查缴的枪、爆、危险化学品、刀具未达到上述标准的,视案情予以适当奖励。

    (六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白石岭公安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