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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2016年度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双创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2-16 00:00 浏览次数:1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岳经劳社发〔2016〕22号

各乡镇(管理处)劳动保障站,各有关单位:

为选树典型,营造氛围,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就业倍增效应,助推我市“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7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5〕35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百资助工程”奖励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83号)及《开展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县市区、示范街道(乡镇)、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和评选奖励试行办法》,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的通知》(岳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创优质工程”(优质个体工商户、优质小微初创企业、示范乡镇管理处、示范社区和示范村)的评选活动,并对被评为区“双创优质工程”的实体进行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集中选树一批勤劳致富、自强立业、创新成才、带动就业的创业典型,同时对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乡镇(管理处),村(社区)组织实施评选奖励,广角度、多渠道予以宣传推介,倡导崇尚创新、褒扬创业、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守法诚信的主流价值观,推动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普遍共识,营造创新创造、宜业兴业的良好环境,为我区成为岳阳市建设 “一极三宜”江湖名城的领头雁而凝聚力量。

    二、评选原则

按照“公开申报、择优推荐、量化评选,逐级审查,上网公示”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不分人群、对象,尽量涵盖不同行业、领域,每年评选20个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和20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对被评为“双创优质工程”的个体工商户和初创企业按照评审计分高低各取前12名进行一次性开办费补贴),1个示范乡镇(管理处),2个示范社区和2个示范村,连续评选5年,探索建立我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长效机制。

    三、申报条件

(一)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申报条件

1、个体工商户必须在开发区注册并经营;

2、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具有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

3、创业时间在5年以内(如2016年评选,要求注册时间在2012年1 月1日以后至2016年11月30日止,以此类推);

4、合法正常经营,经济社会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5、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每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3人(不包括工商注册者本人)以上,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或科技含量高的个体工商户可优先评选。

(二)初创企业

1、初创企业必须在开发区内注册并经营;

2、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规模相对较小、具有发展潜力的各类中小微企业;

3、创业时间在5年以内(如2016年评选,要求注册时间在2012年1 月1日以后至2016年11月30日止,以此类推);

4、合法正常经营,经济社会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5、初创企业每年平均带动城乡就业10人以上,同等条件下,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或科技含量高的初创企业可优先评选。

成功创业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适度放宽评选条件,纳入评选范围,优先评选并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三)示范乡镇(管理处)

1、当地党委政府出台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突出就业优先战略,有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的规划措施;

2、当地创新创业氛围浓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城镇登记失业率或调查失业率处于全省控制线以下,整体就业形势稳定;

3、上级下达的年度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且带动城乡就业效果稳定、显著,有据可查;

4、因创新创业引领拉动,当地GDP增速高于同期全区平均水平,并涌现了一些新产业、新业态和突出的工作亮点;

5、本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财政预算到位,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社会评价反响好。

(四)示范村(社区)

1、本社区(村)制定出台了切实可行的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具体工作规划,创新创业底数清楚,创业就业氛围浓厚;

2、上级下达的创业带动就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且带动城乡就业效果稳定、显著,有据可查;

3、近两年各项创新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本社区(村)涌现了一批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好典型和突出工作亮点。

四、评选程序

(一)下发通知。由区双创办拟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创优质工程”申报通知》,并下发至各乡镇(管理处)及各相关单位。

(二)公开申报。(资料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18日)

    对符合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创优质工程”申报条件的,可向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优质个体工商户和优质小微初创企业

(1)“双创优质工程”申报表 

    (2)“双创优质工程”评分表

    (3) 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创业事迹简介及VCR 视频介绍

    (5)三人以上推荐信

    (6)创业项目计划书

    (7)微信公众号平台截图

    (8)劳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9)员工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10)工资发放证明复印件

    (11)相关社会保险证明

    (12)实体展示照片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2.示范乡镇(管理处)与示范村(社区)

    (1)申报单位文字材料。内容包括: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工作成绩和亮点(2000字以内);

    (2)《经开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单位申报评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

    (3)《经开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管理处(乡镇)考评记分表》(附件2)一式两份;

    (4)《经开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社区(村)考评记分表》(附件3)一式两份;

    (5)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应每项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

(三)资料初审。(资料初审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乡镇(管理处)与村(社区)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和小微初创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初审,村(社区)申报的“示范村(社区)”的资料由乡镇(管理处)进行初审,乡镇(管理处)申报的“示范乡镇(管理处)”资料直送双创办审核,资料初审。

    (四)资料复审。(资料复审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3日)

成立“双创优质工程”评选活动专家评审小组,由区财政、金融、企业、劳动相关人员组成,对乡镇(管理处)与村(社区)推荐申报对象的资料以及申报示范乡镇(管理处)和示范村(社区)的资料进行集中审查、计分,并按照计分高低拟定全区2016年度“双创优质工程”的个体工商户和初创小微企业、示范乡镇(管理处)以及示范村(社区)的名单。

(五)量化评选。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对拟定为2016年度区“双创优质工程”的各单位进行评选,必要时借助移动互联网广泛征求意见,择优评选出候选名单,并进行评选公示程序。

(六)上网公示。对拟入选的“双创优质工程”各单位,将在岳阳日报、经开区门户网、就业创业服务网等相关媒体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公布,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正,评选结果公平公认。

(七)推荐参评市级“百优资助工程”。从我区“双创优质工程”评定名单中,择优推荐10个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和10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参与全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百优资助工程”评选奖励活动。

五、奖励方式

对评定的自主创业就业优质个体工商户和优质初创企业,分别授予“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主创业就业榜样”和“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称号,发给荣誉证书和奖牌,同时按照先进个人2万元/户、优质企业5万元/家的标准颁发奖励资金,对优质个体工商户和优质初创企业前12名分别给予0.6万元/户和1万元/户的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奖金从区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由区财政局拨付至获奖对象的银行账户。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