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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公示(龙庭尚府)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8-05-03 17:07 浏览次数:1

关于岳阳福星银湖置业有限公司龙庭尚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发布者: hbfj   来源: 环保分局     发布时间:2018-05-03

岳阳福星银湖置业有限公司龙庭尚府项目位于位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桥北路以西、巴陵东路以北、瓦子坡路以南,该项目用地分A、B、C三个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99401.4m2,净用地面积66447.2m2,总建筑面积293033.15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24566.15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177052.15m2,公寓30240m2,商业建筑面积14710m2),不计容建筑面积为68467.0m2,绿地面积22592.05m2,绿化率34%,容积率3.38,建筑密度20%,配套停车位2272个(其中地面停车位273个,地下停车位1999个),总户数为1460户,总人数4672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4栋33层、1栋1+31F、1栋29层、1栋1+28F、3栋22层的住宅楼、2栋2+16F酒店式公寓(1-2F商业)、1栋3F商业组成。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并已通过岳阳市环保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组织的专家技术会审。经研究我分局同意项目于现选址地建设,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报告表内容较全面,评价重点突出,评价标准选用正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本项目建设。

二、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营运管理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同时,并做好以下几点:

1、项目搞好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罗家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南湖。

2、项目建设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晚10时至次日晨6时)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边界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施工用沙石、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要求规范堆放并加以覆盖,施工现场应设置防尘布或防尘网并及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渣土运输必须用专用车辆并有防抛洒措施。

3、项目施工中须做好挡护,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土板、导流沟防止水土流失。

4、项目在平面布置上须优化设计,选购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对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进行隔声和消声处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严格商铺经营准入条件,不得引入有噪声、废气或异味、废水、粉尘等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加工项目,特别是不得引入包含有水泥存放销售(有粉尘)、建材切割加工(有噪声)等建材项目。

6、居民必须使用电力、天然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轻空气污染。居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交城市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7、项目建设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岳阳市环保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负责。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