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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邀请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12-12 14:48 浏览次数:1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专家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区、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管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邀请选聘法律顾问,建立中介机构库和执业律师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服务的范围、内容

(一)服务范围:法律顾问为区管委会提供法律服务。

(二)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非诉业务:

1.对区管委会进行法律服务调研,了解区管委会的法律服务需求,并根据区管委会的需求确定法律服务方案;

2.结合区管委会的职能特点和实际需求为区管委会提供常见法律问题解答、常用格式合同范本、常用法律法规、法律政策动态信息及风险提示等服务,及时处理区管委会提交的日常法律事务并指派入库律师为其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3.根据需要参与区管委会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案件的专题研究会,协助参与重大纠纷和信访案件的处理,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4.为区管委会法治建设,包括区管委会及其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5.根据区管委会的安排对重点执法部门,如:征收安置局、禁违拆违局、城管局等行政执法工作的格式范本、执法流程进行梳理,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6.对区管委会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7.受区管委会指派,以管委会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8.为区管委会审查、草拟、修改招商引资等合同,并就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9.办理区管委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中介机构及入库律师受聘条件

(一)法律顾问服务中介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依法成立五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

2.律师事务所近五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书面声明;

3.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业绩,提供律师事务所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资料;

4.能够保证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提供优质服务;

5.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人和业务对接律师及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6.没有在历年涉法涉诉中明显故意损害经开区利益行为,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区管委会法律顾问情形。

(二)每家律师事务所拟指派入库的执业律师人数限3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执业律师;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熟悉行政法理论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具备相关从业经验;

6.没有不宜担任区管委会法律顾问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12月13日前报名,10日内将申报材料(原件用于核对,复印件一式三份)送至经开区法制办430室,复印件不予退还,逾期不予接收。

四、选聘程序

本次邀请法律顾问服务中介机构及入库律师选聘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自愿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律所,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竞聘材料:

1.法律顾问单位申请表;

2.拟指派入库执业律师情况表;

3.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拟指派入库律师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

5.为区管委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及收费,收费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专项案件代理服务费的优惠率,专项案件代理服务费以2017年1月19日发布的《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最低服务价为取费基数;

6.律所及拟指派入库律师的无违法记录证明及无行业处分证明;

7.律所以往业绩,特别是近五年从事政府法律顾问的业绩、近五年代理政府或其工作部门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事诉讼业务业绩,担任省级以上律协各委员职务等。

(二)选聘

成立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法制的区领导任组长,分管政法的区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分别由区纪工委、区财政局、区政法委、区法制办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办,由法制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区法制办、区政法委、区财政局、法院及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律所提交材料和相关情况,从基本情况、以往业绩、服务团队情况、承诺工作量和收费等方面综合考评,初步选出拟入库律所8家,拟入库专业律师20名。

(三)决定

入库的律所由区管委会审定后作出聘用其中3家律所的决定,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区法制办有权根据案情需要择优选定专项案件代理服务单位,原则上优先法律顾问服务单位,也可在入库执业律师中选定。区管委会部门单位、乡镇、管理处拟聘用法律顾问,原则应在入库律所和入库专业律师中选定,确因工作需要不从中选聘的,需报区法制办同意并在聘用后备案。

(四)聘期

区管委会与入库聘用律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聘期暂定一年。聘期内按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视情形续聘或另行从中介机构库重新选聘或作退库处理。

五、注意事项

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竞聘资格,已经入库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人:胡丹

联系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9号

邮政编码:414000

联系电话:0730-8720700

监督电话:0730-8267236

附件:

1、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服务中    介机构申请表

岳阳经开区法律顾问服务中介机构申请表x.docx

2、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入库执业律师情况表

岳阳经开区拟入库执业律师情况表x(1).docx

3、法律顾问中介机构建库评分标准.xlsx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