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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经开区2019年度保障房实物配租工作方案

来源: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12-13 15:29 浏览次数:1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湘建保〔2016〕20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房源情况

1.房源位置:金凤桥管理处分水垅村廖家保障房小区。

2.房源数量:38套多层二居室(18幢2套、19幢36套)。

二、配租对象

本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肢体残疾人和65周岁以上的独居老人、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参战退伍军人;其他符合政策的配租人员。

三、配租原则

1.坚持分层实施,梯度保障原则。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实施梯度保障、并轨运营。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统筹考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此次配租邀请区纪工委、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证处等部门现场监督,确保分配过程公证、透明。

3.坚持特殊对象优先照顾原则。优先配租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人员、烈士家属、伤残病退军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叁级以上(含叁级)肢体残疾人和独居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可视情况在低楼层配租。

四、配租程序

1.公示房源信息。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制定分配方案,并在岳阳市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yykfq.gov.cn)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房源位置、数量、户型、面积和保障对象范围等内容。

2.确定分配对象。根据意向登记申报的家庭情况,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3.公示入围名单。对复审通过的登记对象,进行公示7天。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配租对象,由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核。经核实,凡弄虚作假者不予配租且取消其配租资格,并将处理决定公告及通知申请人。

4.召开分配会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入围登记对象,确定为配租家庭,完成相关前期准备手续后,以电话或书面的方式通知摸号分房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5.公示配租结果。分配结果在岳阳市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举报电话:8187791)

6.办理入住手续。本次配租家庭不得以配租房源的地点、楼层、户型等原因要求调整房屋;配租家庭自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该房屋收回另行安排;配租家庭办理入住手续后应当尽快入住,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不入住的视为放弃承租,该房屋收回另行安排其他申请轮候家庭。

五、相关要求

1.配租房屋严禁转租、转借、转卖,配租家庭发生上述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法腾退,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记入住房保障档案;并严厉打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配租入住家庭应当自觉缴纳有关费用,遵守入住小区相关管理规定,共同打造安全舒适、和谐友善、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的宜居民生小区。

六、纪律要求

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房管理中心

经开区2019年保障房实物配租摸号分房细则.doc

经开区2019年度保障房摸号配租房源表.xlsx

经开区2019年度保障房摸号配租入围对象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