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禽畜养殖污染整改报告

来源:区帮扶办 发布时间:2020-08-03 09:05 浏览次数:1

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我区已完成省环保督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现就整改工作报告如下:

一、整改成效

全区禁养区范围内禽畜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全部退出养殖,共退出生猪规模养殖户237户,转产栏舍189747平方米,投入资金6465.66万元;养殖区范围内的禽畜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配套率达100%。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养殖布局。我区已经印发了《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岳经办函【2017】12号),明确了禁养区域、适度养殖区的划分依据。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严格遵照文件执行,确保做到禁养区域内不存在禽畜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

(二)认真开展长效管理。为巩固禽畜养殖污染整治效果,区农村工作部畜牧水产局起草并报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猪禁养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岳经办函【2019】8号),多措并举,确保禽畜污染整治成效。

1、明职明责。成立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猪禁养工作领导小组,区工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农村工作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宣传部、区农村工作部、区禁违局、区城管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白石岭公安分局及乡、镇、管理处,区督查室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农村工作部,畜牧水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区农村工作部负责制定区生猪禁养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及生猪禁养的督查、考核、指导等日常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生猪禁养相关资金的保障;

区城管局负责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岳阳市城市管理办法》对城区生猪饲养强制退出执法工作;

区禁违局负责对生猪养殖违法占地建房拆除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对生猪养殖违法用地进行查处;

区环保分局负责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协调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养殖污染状况进行检测鉴定与评估,为公安机关打击、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提供相关依据;

白石岭公安分局负责对生猪禁养工作中涉及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乡、镇、管理处发挥组织政治优势,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履行属地负责的生猪禁养主体责任;

区农村工作部牵头、区督查室参与联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2、专人专资。区农村工作部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开展全区生猪禁养指导督查工作。乡、镇、管理处牵头负责,整合畜牧水产站和其他执法人员力量,履行生猪禁养主体责任。

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0万元用于全区生猪禁养工作。区生猪禁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生猪禁养考评办法》,对乡、镇、管理处生猪禁养工作逐月考评,兑现奖惩。

3、建章建制。各部门单位及乡、镇、管理处要相应制定生猪禁养工作方案、巡查方案、报告制度、考评办法,严格按方案有序开展禁养工作。区生猪禁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乡、镇、管理处生猪禁养工作考评办法。

(三)、严把养殖准入关。畜牧部门在恢复生猪生产、保市场供时坚持环保优先,严把准入关,养殖不上规模的不准入;选址不在养殖区范围内的不准入;环保投入不到位的不准入,确保不出现新的禽畜养殖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