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第三次公示(电动滑台)

来源: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12-28 11:10 浏览次数:1

关于年产36000套电动滑台、48000套船用锂电池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发布者: sthbfj   来源: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12-28

湖南锐健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科路以东,新园路以南新建年产36000套电动滑台、48000套船用锂电池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53025.2m2,主要建设内容有2栋丙类重机车间、2栋戊类重机车间、2栋戊类生产车间、1栋办公研发楼、1栋检测楼和1栋食堂宿舍楼等,建成后年产36000套电动滑台、48000套船用锂电池系统。根据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36000套电动滑台、48000套船用锂电池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基本内容、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项目建设和营运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罗家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罗家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湖。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项目2#车间船用锂电池系统生产过程中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5m高的1#排气筒高空排放,涂覆三防漆和涂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的1#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的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外排的VOCs应满足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4#车间电动滑台生产过程中切削液、磨削液、环保厌氧胶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0m高的2#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的VOCs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标准后引至排气管道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CNC、数控研磨、铣床、切割机等各种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东、南、北三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西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中的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台账;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废切削液、废磨削液、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2013 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金属碎屑、一般性废包装材料回收后交给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电池、电池组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设备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