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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黎为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岳经工干〔2017〕1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1-25 16:54 浏览次数:1

岳经工干20171

关于黎为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2017年1月24日晚21时,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南大市场内一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发生火灾,造成较大安全事故。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办发电〔2014〕120号)规定,经区工委研究决定:

免去黎为同志中共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李石斗同志中共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宁灵春同志中共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和产业发展局党组副书记职务(安全生产部门分管负责人)。

2017年1月25日

中共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