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18年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一、基本情况
民政局主要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相关工作。内设办公室、残联、优抚安置办、基层事务办、救灾救济办;下设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光荣院。现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全额编制20人;临聘18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853.0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53.0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0万元。
预算总支出85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0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3.6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9.36万元);项目支出470(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2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安排预算内专项经费470万元,主要项目:1、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补贴24万元;2、临时救助救济资金2万元;3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16万元;4、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25万元;5、城市低保配套35万元;6、农村特困人员配套35万元;7、残疾人两项补贴配套160万元;8、门牌路牌编码、设置、维护8万元;9、农村低保配套45万元;10、农村特困人员护理配套35万元;11、退役军人安置、培训及家属优待金20万元;12、惠民殡葬奖补经费30万元;13、医疗救助配套资金30万元;14、孤儿、流浪儿童参保5万元。
四、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减少2.5万元,公务用车2016年12月执行车改,无车辆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为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为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