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工会职能职责
1.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而不是代替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合理使用工会经(会)费。
妇联职责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妇女政策的法律、法规;
2.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社区内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加强社区妇女组织建设,认真听取各级组织对妇联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完善妇女工作;
4.认真接待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
5.加强对妇女群众思想教育,提倡“四自精神”;
6.组织检查、考核基层妇联工作;
7.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
团委职责职能
1.贯彻落实党、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教育和引导全区青年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中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2.抓好全区团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当好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宣传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
4.调研青少年思想状况,加强青少年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及阵地建设;
5.组织带领青年围绕区党委的中心任务、经济建设,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6.抓好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7.抓好全区少先队工作,加大青少年教育工作力度,强化基础建设;
8.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
9.加强同社会各界青年的交流和友好关系;
10.负责办理区党委、管委会及团区委和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326.25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9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29.40万元。年末结余-0.21万元。详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40万元,其中拨出经费58.84万元,包含拨付社区及学校的文体活动经费,系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2万元,全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系2016年度公车费用未结算部分。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59万元,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268.81万元,其中办公费4.94万元、印刷费6.97万元、差旅费0.47万元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
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2017年整体下降,原因如下,2017年各单位应缴工会经费直接拨到各单位行政账户,大幅减少了拨出经费;根据年初安排为特定年龄农村妇女进行“双癌”筛查;为帮助广大职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职工医疗负担,组织全区单位职工参保职工医疗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