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监督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区内涉农事务的综合、指导、协调、规划、管理和服务等;
3、负责全区农业产业化、农业项目实施、农业保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农村服务推广体系、负责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的规划指导、综合协调和管理及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
4、负责全区森林资源创造与保护、森林防火、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林政管理等工作;
5、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水政水资源管理、城镇供水和水利经济管理等工作,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动物疫情防控监管、重大动物疫处置、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检疫检验、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7、负责全区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政策及移民后扶项目和资金管理、移民产业开发等工作;
8、负责全区内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农村土地承包发证、流转与农村经营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
9、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参谋、协调、综合、指导和服务;组织采集、核实、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信息工作、争取和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协调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编制扶贫规划,组织推进驻村帮扶和精准扶贫等工作;
10、负责水政水保执法、南湖巡查、林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工作;
11、负责全区农机驾驶员培训、农机监理及农机购机补贴落实、新车上户、年检年审及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等工作;
12、负责全区的国家强制动物免疫效果实行、动物卫生检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13、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2017年我部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33名。内设机构7个;其中核定编制人员21名;下属事业机构3个,其中核定编制人员12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总收入4208.29万元,全部为财政经费拨款,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18.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02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2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55万元;
二、项目支出3890.20万元,
1、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9.20万元。
2、基本建设支出3681.00万元。具体内容是:生态水果标准化示范推广基础奖投资金200.00万元;农业产业化奖补资金30.00万元;贫困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100.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50.00万元;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680.00万元;游港河加固工程、沟渠疏浚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用绩效评价结果)320.00万元;全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奖投等经费325.00万元;其他行业扶贫资金97.00万元;精准扶贫财政专项资金923.00万元;植被恢复费656.00万元;事业经费200.00万元;水土保持专项经费100.00万元;以上资金专项审批。
三、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我部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保障改善民生,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机关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较好地完成本年度的预算执行任务,我们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管理,科学调度,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