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6-07
当前位置: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个人服务 > 教育教学

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 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9-01 00:00 浏览次数:1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各学校:

现将《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阳光招生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3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通知》(湘教发〔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工委副书记刘光明同志任组长,区教育文体局局长任辉同志任副组长,区纪工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区教育文体局、区房产分局、白石岭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各乡镇(管理处)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教育文体局副局长胡亚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教育文体局基教办干部童来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基本原则

1.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各学校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等向全社会公开。依法保障外来人员子女入学。

2. 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免除文化考试,按照“相对就近,分块划片”方法进行。

3. 统一管理的原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生、调节、注册。

三、招生范围

乡镇中小学:原区域学生就近入学;

通海路中学:城区、金凤桥片区小学毕业生;

大桥河小学:通海南路以西、王家河以东,青年东路以北;

北港小学:岳阳大道以南、王家河以东;

东城小学:岳阳大道以北、王家河以东、青年东路以南、通海南路以西;

八字门小学:通海南路以东、巴陵中路以南、岳阳大道以北(含校门对面通海南路以西一部分,陈家组)。

以《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城区小学招生示意图》(附件一)为准。

四、招生措施

(一)初中招生

城区初中学校按照市教育体育局局公布的《2016年岳阳市市区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招生。因通海路中学七年级新招生区域生源人数大大超过今年毕业人数,学位严重不足,决定将金凤桥中学并入通海路中学,作为通海路中学金凤桥校区,金凤桥片区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通海路中学。其他乡镇中学按原区域范围就近招生和入学。

(二)小学招生

1. 加强宣传。利用《经开区周刊》、社区信息网、各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以及通过发放公开信、举办宣传栏、印发招生指南等办法,宣传招生范围和政策。

2. 严控择校。加大阳光招生力度,招生以本区常住居民子女为主。本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须有招生范围内的户口本或房产证、国土证,同时,在社区网络有信息。非本区常住居民子女要求有原籍户口本、招生范围内居住六个月以上的有效证据(即2016年3月1日前已办理),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动保障部门或用人单位签发的劳务合同、租房合同及水电收据等。要求入学儿童的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与房产证(或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3. 严控年龄。必须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程序和步骤

1. 公布招生公告。全区统一宣传,公布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程序和办法。

2. 报名登记。招生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召开招生工作会,适龄儿童由家长填写《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入学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二)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 资格审查。招生学校初审相关证件和材料,依据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毕业生原始信息和家长提供的材料,结合招生范围,确定招生学生名单,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4. 复核调节。学校确保区域内常住人口子女按时入学,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节,依法保障区域内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5. 报到注册。由学校公布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的新生名单,组织报名并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完成注册。

五、工作要求

1. 统一招生宣传。招生宣传由区教育文体局归口管理,统一印制、发放招生政策宣传手册,小学毕业生人手一册。

2. 明确工作职责。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小学招生,协助市初招办初中招生工作。招生学校负责本招生区域的招生宣传、资格初审和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初中生源学校负责小学毕业生材料收集、信息填报和初审工作,提出拟就读初中学校建议,协助初招办复核招生信息、发放通知书等。

3. 规范招生行为。生源学校不得提供学生虚假信息、出具虚假证明。招生学校不得举行选拔性招生文化考试。招生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与招生、入学有关的宴请,不得收受红包礼金,严防“雁过拔毛”式腐败。家长须如实提供证件和相关材料,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信息而影响子女入学或升学就读的由家长负责。严厉打击扰乱招生秩序的“学托”,全区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阳光招生政策,自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4. 加强学籍管理。学生升学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录取与注册同步进行,凡超计划或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初中学校根据初招办下发的录取名册和录取通知书接收学生报名,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转接学籍档案并完成注册。严格控制转学异动,后续学籍异动需符合条件并经区教育文体局基教办批准。

5. 强化招生监督。招生工作在区纪工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校现场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区纪工委(监察局)8720707

区教育文体局基教办8720907

区教育文体局纪监室8720992

招生咨询电话:区教育文体局基教办8720907

东城小学8261829

八字门小学8205861

大桥河小学8260270

北港小学8815198

白石小学13575026099

通海路中学217812

附件:1.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城区小学招生示意图

2.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入学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一: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6年城区小学招生示意图

附件二: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入学基本情况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身份证号

是否有幼儿园结业证

户口所在

地派出所

是否有

预防接种证

家庭详细住址

房产证地址

现门牌地址

称谓

姓名

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

监护人

房屋权属

(注:在确认栏目上打“√”)

自购或自建

政府廉租房

单位公房

寄住房

租房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

身份证号是否属实

房产业主与新生关系

材料是否齐全

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审核人(签字)

校长(签字)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以上材料,家长需如实填写,除提供原件外,还需提供相关复印件两份,一份留校存档,一份送区教育文体工作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