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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基地管理措施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9-02 00:00 浏览次数:1

 

  关于成立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
岳经管办发〔2012〕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迎接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对我区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检查验收工作,根据湘政办明电〔2011〕137号和岳发〔2012〕3号文件精神,经区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  罗同乐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李亚良    劳动局局长
           方向明    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罗国利    高新局局长
 成  员:  韦世星    副处级干部、建设局副局长
           欧阳群波  康王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任述龙    通海路管理处工委委员、副主任
           李闻文    区办公室副主任
           李 璐     高新局副局长
           方亚平    发改局副局长
           吴新华    财政局副局长
           贺长维    劳动局副局长
           宗道春    工会副主席
           彭 亮     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曾四兵    国土分局副局长
           潘爱武    规划分局副局长
           刘忠良    环保分局副局长
           欧阳春耕  公安分局副局长
           彭六斤    区地税局副局长
           王竞文    区国税局副局长
           胥 岳     工商分局副局长
           缪新武    质监分局副局长
           许敏荣    纪工委委员
           罗卫亚    宣统部新闻中心主任
           晏大军    经贸局社会经济调查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劳动局,由李亚良(兼)任办公室主任,贺长维(兼)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康王乡: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力度,加快各类创业基地建设;搞好创业就业服务,健全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及时向区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业活动简报、信息。
通海路管理处: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力度,加快各类创业基地建设;搞好创业就业服务,健全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及时向区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业活动简报、信息。
区办公室:负责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牵头协调工作;及时对各责任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反馈,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配套措施、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
纪工委监察局:负责清理和规范行政收费项目,建立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监督机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设立投诉电话,受理各类投诉,加大对扰乱经济秩序、破坏创建环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孵化企业合法权益。
工委宣统部:负责营造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活动氛围;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挖掘、报道先进典型;总结推介创建活动的先进经验。
经贸局:负责指导基地建设,推进创业基地建设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构建创建活动统计监测体系;做好创建活动中各项指标的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高新局: 负责建立工业领域创业孵化项目库,组织开展创业孵化项目发布会、企业对接洽谈会等活动;支持科技人员以各种形式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信息平台、中试平台、产业平台、融资平台建设,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创办科技服务实体;建立科技创业孵化项目库,定期为基地提供项目信息。
发改局:负责科学编制产业导向目录,建立和完善创业项目库,及时发布创业指导服务信息;引导投资创业方向。
财政局:负责落实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财政扶持政策,确保创建活动的资金需要,支持创建活动投资融资体系建设。
劳动局:牵头负责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业务工作;建立统一的创建保障体系,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对城乡劳动力的创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免费创业培训工作力度;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服务,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落实各类人员的社保政策,落实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办法。  
建设局:负责落实和完善在城市管理方面支持创建的各项措施,支持创建基地建设。
工会:充分发挥会员作用,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投身全民创业;开展全民创业宣传培训活动,广泛宣传职工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
开发总公司:负责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基本条件的创造和完善,负责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内部管理与创新、基地孵化功能建设和完善。
国土分局:积极探索适宜创业的用地方式,负责保障创业项目、孵化基地的用地需求。
规划分局:按照建设创建基地的要求,负责做好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和创建基地的规划。
环保分局:负责为创业项目提供环保咨询服务。
公安分局:负责落实孵化基地创业者者落户的优惠政策;为创业富民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执法环境。
区地税局:负责落实各项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服务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者的创业成本。
区国税局:负责落实各项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服务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者的创业成本。
工商分局:降低创业准入门槛,简化工商登记手续;落实政策扶持、收费减免等方面的创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主体及时核发营业执照;为各类创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质监分局: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等公共实验室的建设,负责共享仪器设备的维护、保管和使用,负责提供数据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