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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四化建公司南片地段原职工宿舍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修改情况公告

来源: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1-03-30 15:55 字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四化建公司南片地段原职工宿舍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修改情况公告

岳楼政发〔2021〕7号

2021年2月20日,四化建公司南片地段原职工宿舍改造项目部在征收范围内对《四化建公司南片地段原职工宿舍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进行了公示、张贴、发放,经过30天的公示,被征收人积极、及时地将信息反馈到项目部。项目部对收集的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相关部门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讨论,做了部分修改和回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份被征收人要求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现行的征收政策进行补偿

回复意见: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过充分可行性论证,征收补偿政策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岳政发〔2019〕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关于重新测量房屋面积问题

房屋公共面积在办证时因各种原因未分摊到每户,公用过道、走廊都未计算到被征收人的面积上。

回复意见:根据《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岳政发〔2019〕6号)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被征收人对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有异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核实。

三、关于搬迁费、过渡费过低问题

部分被征收人认为搬迁费、过渡费过低。

回复意见:全市各征收改造项目都是严格按照《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岳政发〔2019〕6号)文件执行,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搬迁费、过渡费都是执行同一标准,因此本标准不能修改。

四、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的问题

被征收人提出装饰装修的价值补偿如何确定,由什么部门进行价值评估。

回复意见: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590号及《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岳政发〔2019〕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装饰装修的补偿根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地勘查结果和行业指导标准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五、关于产权调换房屋比例的问题

被征收人提出产权调换房屋1:1.15比例过低。

回复意见:根据《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岳政发〔2019〕6号)规定:多层住宅房屋被征收后以高层住宅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按合法套内面积等面积调换或按合法建筑面积1:1.15调换。因此本标准不能修改。

六、另外还有一些不是共性的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予支持。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