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财政局解读《岳阳楼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区财政局   2023-01-16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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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楼区财政局解读《岳阳楼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一是国家层面颁布了新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二是省里出台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出台《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1〕5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文件是在参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8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1〕59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起草本细则。

  为了对全区国有资产进行更好的管理,明确责任分工,2021年6月3日党组会议,明确要代拟稿《岳阳楼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021年6月11日全体干部大会,区财政局局长再次强调出台资产管理办法为重点工作,

  财政局行资股于2021年6月完成《岳阳楼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初稿。在2021年6月22日党组班子会议上进行宣读、探讨。

  2021年7-8月份经过多次修改,于2021年8月22日党组会议上再次征求意见。

  2021年9-12月与各相关单位进行探讨,再次进行完善。

  2022年5月开始楼区进行了“三资”改革,根据清查结果,结合实际,2022年9月重新拟稿《岳阳楼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于2022年10月报区政府,进行发文流程。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全文共15章71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总则,主要概述文件起草目的、依据和原则,界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范围,明确各单位资产管理职责与分工。

  (一)是明确资产范围。规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使用财政资金,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捐赠等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

  (二)是明确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实行区政府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条例》明确了政府和财政、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三)是明确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规定配置资产应当优先通过调剂方式,不能调剂的,可以采用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应当用于本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用于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处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四)是明确分类资产的管理。具体包括土地与房屋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办公设备设施与家具管理,公用设备设施管理,在建工程、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以及资产收益和账务处理,资产权属登记和纠纷调处。

  (五)是明确预算管理和基础管理。规定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台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六)是明确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规定区直各单位每年末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经区机关事务中心审核汇总后,纳入区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内容。区政府应当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同时规定了人大、政府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