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00/2020-1699496
  • 发布机构:郭镇乡
  • 生成日期:2020-05-15 12:28:05.0
  • 公开日期:2020-05-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郭镇乡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预案
来源:郭镇乡政府 2020-05-15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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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乡有小Ⅰ型水库1座,小Ⅱ型水库4座,大小山塘320多座,为搞好2020年防汛抗灾工作,有效防止和减轻灾害损失,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乡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向彪任政委,万雁飞任指挥长,李明任副指挥长,胡涛、李志军、周榜、赵明明、邓岳军、黄治雄、赵超、赵志军、刘齐辉、易元兵、方小红、苏云波、刘岳军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赵志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2、设立通讯联络、治安保卫、应急保障、灾民临时安置救助、医疗卫生、督促检查等六个工作小组,通讯联络组由赵志军负责,治安保卫组由周榜负责,应急保障组由邓岳军负责,灾民临时安置救助黄治雄负责,医疗卫生组由李志军负责,督促检查组由赵超负责。

二、实施办法

1、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在防汛期间(4月1日至9月30日)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联系电话:8672222、8193369,安排专人轮流值班。在主汛期或连降暴雨成灾的紧急时期,乡村两级负责人应坚守阵地,直接指挥督促防汛抗灾工作。各村和乡属各部门应按上述要求,搞好防汛值班联系和指挥。

2、各村按要求组建成立巡逻队、抢救队、预备队,名额分别为10人、50人、80人。要求4月10日前将三队人员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乡武装部要积极配合各村搞好三队人员建制与训练工作,严格队伍纪律,实行统一指挥作战。

3、认真开展好汛前大检查,及时消灭险工险段的隐患。各村在汛前(3月6日至3月25日)组织两次以上全面细致的拉网式大检查。对已发现的隐工、隐患和防汛薄弱地段、区域采取得力的措施进行补救,把各类险工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备足各类防汛抢险器材,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各类水库、重点骨干塘坝的抢险器材均需按照要求配齐、备足,不齐不足的村必须组织筹措资金于4月10日之前调运到位。各村要掌握砂卵石等主要器材在本地运用和储备情况,在情况紧急时,迅速动员社会力量储备,保证紧急调用。对截留、挪用防汛器材、物资的行为要坚决按照《防洪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乡属各部门要积极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做到人员统一安排、车辆和物资统一使用。在防汛抗灾时期:办公室、安监办、民政办要深入基层积极做好灾情反馈工作,及时反映防汛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经济管理工作站要积极组织生产自救和补种种子、种苗的调运和技术指导工作等。

三、预防重点

加强对黄洋水库、建中水库、公平水库、芭蕉水库,柘林水库和白鹤垅水库的防汛保安工作,确保在山洪暴发时不倒一坝、不伤一人。

四、具体要求

1、本方案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汛期开始及时调整发布,各村需依据本方案和本村实际情况于4月10日前制订出具体实施办法,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加强汇报制度,及时上传下达雨情、险情和抢险救灾情况。具体分工如下:各村负责本村的各种情况汇报;经济管理工作站负责全乡山塘、水库的水位、查险、处险、农作物和畜牧水产等灾情情况汇报;安监办负责受灾情况汇报,每一次大暴雨之后,要及时向乡办公室汇报,由安监办配合办公室负责灾情统计。

3、因措施不力、工作失职而造成灾害事故的,将依据《防洪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防汛中查险处险失职行为的处罚规定》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追究责任领导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五、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