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00/2016-552781
  • 发布机构:郭镇乡
  • 生成日期:2016-04-14 17:25:17.0
  • 公开日期:2016-04-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郭镇乡“组账村管”改革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郭镇乡政府 2016-04-1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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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组级财务收支,监督组级财务运行,化解组民与组级财务收支的矛盾,防范组级新债务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岳阳楼区村(居)账乡(街道)代理管理办法》和《郭镇乡“组账村管”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订此《细则》。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设置

第一条 “组账村管办公室”设主任、总会计、出纳等岗位。总会计(可由村报帐员或其他懂财会业务的人员兼任),负责组级收支票据审核和组级财务处理,实行分组核算收支,并按季度编制、上报财务报表。各组取消会计一职,只保留报帐员一名。要求参加了财会业务学习(或培训),热爱财务工作,为人正派,服从村支两委、组长和总会计的多重领导,各组成立由3-5人组成的组级理财小组,村委会必须把关小组人员的搭配。其中一人担任组级报账员,组民代表和理财小组成员由该组组民选举产生,名单报村委会和乡经管站备案。

第二条 各村必须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主管组级财务工作,并负责审核组级大额开支。村级“组账村管办公室”配齐总会计和出纳,必须有两人,且是现任的村班子成员或聘用其他专业人员。

相关职责如下:

“组账村管办公室”主任职责

①主持“组账村管”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做好村组财务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

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相关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做好事前监督、事中监控、事后监管工作;

③督促各组定期搞好财务公开工作,督促组报帐员搞 好“日清”工作,督促总会计搞好“月结、季度公开、年终核算”工作。

“组账村管办公室”总会计职责

①审核、登记和整理各种会计资料;

②按时接受组级报帐员的财务票据并入账;

③专项开支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账;

④按季度提供财务公开的信息资料;

⑤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不合理不合规开支,控制白条入账。

“组账村管办公室”出纳职责

①分别做好各组的银行存款日记帐,负责组级资金的存入和取出;

②配合总会计搞好组级财务的管理,负责组级财务的公开工作,及时收集公开的相关资料和公开照片并存档。

③控制好组级的备用金;

④负责组织收据的领取和注销,监督组报帐员使用和保管收据。

组级报账员职责

① 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进出流水帐;

②保管各种凭证及现金,及时分类整理各种票据,按时向出纳报账;

③定期搞好本组的财务公开,将公开内容拍照及相关资料交出纳存档。

第三章  工作管理

第三条 “组账村管办公室”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财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搞好各组的建账、建制、核算工作。

第四条 “组账村管办公室”总会计负责接受各组报帐员的收支票据并进行财务核算、装订凭证、出具报表;出纳负责组级收据的领取和管理、银行存款的存取、财务公开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存档;组报账员负责日常开支票据的报帐和交帐,配合本组的财务监督小组搞好财务公开等事宜。每年决算后,报账员领回本组的凭证、账簿等财务资料存档保管。

第五条  每月的25日—30日为“组账村管办公室”报账日,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日前,总会计必须向组、村委会和乡经管站报送各组上季度的财务报表。

第六条 “组账村管办公室”必须逐笔审核组级收支原始票据,做到收入要清楚来源,支出要知道去向,有合同或协议的收入、支出必须将原始合同或协议交总会计装订到凭证中;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组账村管办公室”总会计有权拒绝入账。

第七条 “组账村管办公室”总会计和出纳对组报帐员的库存现金定期盘点,每年不得少于4次,即每季度必须盘点一次,要有记录,不定期盘点每年不得少于2次,即半年度一次和年底一次。

第八条 “组账村管办公室”决算后,将各组的决算报表交相应组级理财小组,由理财小组年终向户主大会报告该组的财务运行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进行财务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组各项收入和支出、集体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一事一议、组级工程建设的结算和付款情况、群众要求公开的财务事项等。

第九条 组级财务每年必须公示两次,即7月上旬公示上半年度的,次年春节后公示全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或挪用“村账专户”上的资金,“组账村管办公室”总会计和出纳不得混淆各组的存款。严禁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  各组统一使用湖南省财政厅监制的“集体经营组织收款收据”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往来收据”,严禁使用未经财政部门监制的自制、外购等非正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代理办公室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

第十二条  组级总分类账、明细账、分户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登记簿等财会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25年,到期后经财政和审计部门批准才能销毁。

第四章  收支管理

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支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  取消组级在各金融机构原有的所有银行账户(含存折户),由“村账乡代理办公室”在金融机构开设专户,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专户核算。

第十四条 组级应合法组织本级收入,不得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

第十五条  组级财务应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项目,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

第十六条 按照组级收支状况的不同,确定使用“备用金”制度,“备用金”最高不超过5000元。发生超出“备用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组报账员应提前向“组账村管办公室”提出申请,重大工程项目需预付款或大额资金需提前提取的,报“组账村管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提取资金。

第十七条 组级的各项财务开支,均须按规定的程序报账。

1.500元以内(不含500元)的开支,由组长审批,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且事由清楚,必须经组理财小组审核;

2.500元 (含500元)至2000元的开支,由所有组民代表集体签字、组长审批、“组账村管办公室”主任审核并签字,报账时有经办人、证明人,且事由清楚,理财小组审核。

3.2000元以上开支以及购置固定资产、兴办公益事业、大额款项分配和年底红利分配等事项,由该组出具书面报告,经户主会议讨论,80%以上户主签名(按指纹)同意通过,报村委会集体研究审核后,方可实施。

4.组级调工一般每天每人不得超过120元。调工日期按照实际出勤日确定;参加各种会议和组级自身查账误工,按《郭镇乡村账乡代理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补偿。特殊情况用工的工资,报“组账村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定。

5.小额的组级农建设施、自建工程结算等,必须有3个以上组民代表签名,经手人、证明人齐全,理财小组鉴证签名方可报帐。

第五章  资产资源管理

第十八条  组级集体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需经户主会议讨论(80%以上)同意后报“组账村管办公室”主任或村主任审定。

第六章     债权债务的处理

第十九条  各组要定期清理债权债务,摸准底子,建立完整的往来,每半年公开一次清理结果。对于个人和单位的欠款,要限期清收;对暂时无法收回,必须在每年6月30日前书面催收一次,防止人为造成死帐呆帐,对债务要订出计划进行偿还,不允许新增债务。

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条  各村、组必须自觉接受各级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审计。

第八章  违纪违规处罚

第二十一条  村、组干部截留、挪用、坐收坐支集体资金,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组级私设账户(含存折户)的,一经查实,按“小金库”依法依规处理;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乡代理办公室不得平调或挪用“村账专户”上的资金,若发现,将当事人调离该单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违反第七条的,发现后立即停止使用该收据,对已使用了的进行核实,由乡纪委对使用组织处1万元的罚款,对使用人处1000元的罚款,停止使用人的职务。造成了组集体经济损失的,追回损失,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遗失、毁坏、藏匿会计帐本、凭证、收据等所有会计资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六条  违反第十七条相关规定,无事由或没有证明人等的开支发票,缺少一项的,组集体不予报销入帐,若组长审批了入帐的,处罚由组长承担这笔开支费用;若未审批入了帐的,处罚由“组账村管办公室”总会计承担这笔费用,由组集体开出收据收回。

第二十七条  严格控制白条入账。对应该取得正式合法票据而没有得到,用无效票据(即白条)入账的,乡纪委将对该组处等同白条金额的罚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乡组级财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该细则从2015年6月1日起执行,望各行政村大力宣传,各组认真落实、自觉遵守。



岳阳市岳阳楼区郭镇乡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