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01/2023-2051597
  • 发布机构:枫桥湖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2023-04-03 10:19:01.0
  • 公开日期:2023-04-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枫桥湖街道2023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活动工作方案
来源:枫桥湖街道办事处 2023-04-0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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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湖街道2023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活动

工  作  方  案

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安定、祥和的节日,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决定在2023年春节前对辖区困难群众、疫情造成生活困难对象及其他对象集中开展一次慰问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突出严肃性。坚持从严控制对象、从严控制资金、从严控制标准,规范救助慰问程序,完善救助慰问手续,禁止截留、挪用、挤占救助慰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二)体现精准性。以网格录入信息、对象身份类别、家庭情况为依据确定慰问对象,避免出现重复,确保精准慰问。

(三)坚持救急性。坚持统筹兼顾,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加强对低保、特困、重病重残等困难群众的帮扶,确保慰问资金及时送到困难群众手上。

二、组织领导

成立枫桥湖街道春节慰问工作领导小组,李明任组长,张铮、任群峰任副组长,徐丽辉、潘梅、刘小焱、徐春艳及各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街道社会事务办,由徐丽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资金分配

根据街道网格化在册人数,低保人数,慰问对象情况分配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因家庭重大变故或重大疾病等造成成活困难的对象、因疫情影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对象等的慰问。由各社区负责组织慰问活动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慰问标准

慰问资金按最低300元、最高1000元的标准由社区集体研究后合理安排。

(三)慰问方式

1.集中慰问:各社区分别呈报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对象,街道同意汇总后报区联点领导走访慰问。

2.分散慰问:以社区为单位,街道联点领导负责,分片包干,由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走访慰问。

四、具体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子,确定对象(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1日)

由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网格人口数据库为依据,通过对象申请、主动发现等方式将初步名单分网格进行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根据评议和公示结果确定对象后,再按程序向街道申报;街道组织网格部门核实对象身份、社会事务办审核、分管领导审定汇总等程序后,由街道班子集体研究确定需要慰问的对象及资金。

(二)上报名册,拨付资金(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3日)

各社区将需要慰问的对象造册,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单位,上报名单由分管领导、主任、工委书记审定签名后加盖街道行政公章,由财政所将资金划拨至社区,由社区按规定实施发放。

(三)开展慰问,建立台账(2023年1月14日—2023年1月18日)

根据慰问类别,各社区有序组织开展慰问活动,按要求建立完善好慰问台账,并将台账资料按规定入账备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各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统筹组织实施好2023年春节慰问工作。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责任,做好对象摸底核查、资金确定、名册汇总上报、资金拨付发放、进展情况上报、台账资料归档等工作。

2.做到“三个到位”。一是上门发放到位。各社区要将慰问资金发放具体责任到人,并上门将慰问资金送到每户;二是对象签收到位。在将现金送到对象手中时,请对象签名确认;三是工作监督到位。上门慰问工作必须安排2名以上人员,并由上门人员在对象签名的资金发放表或领条上签字。

3.严格督查。街道纪工委、监察室、财政所、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网格办等相关部门对慰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各社区慰问对象准确率进行抽查并适时予以通报。对救助慰问工作缺乏公平公正的,经查实后,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