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安全消费警示
来源:市食药局   2016-08-17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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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样中,发现部分防晒类化妆品(见附件)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以及违规使用禁用物质等问题。为此,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正确认识化妆品

化妆品不是药品,任何宣传化妆品有治疗作用,暗示或者使用他人名义保证其效用的,均属违规、夸大宣传行为。如果使用此类产品在短时间内皮肤出现明显效果,使用的化妆品可能存在非法添加药物的问题。

二、正确选购化妆品

消费者采购化妆品时要三看。“一看”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合格的化妆品标签上应当用中文注明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或卫生许可证号)、产品质量合格标记,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二看”是否标注相关的批准文号,选购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只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防晒、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应注意查看其产品标签有无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选购进口化妆品,应注意查看产品标签有无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三看”是指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核对化妆品相关信息。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查询(http://app2.sfda.gov.cn/)查看其批准文号和标注内容是否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内容一致。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栏目上(http://125.35.6.80:8080/ftba/fw.jsp)查看产品配方和标签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

三、理性维权

建议广大的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场、大型或连锁超市等购买化妆品,同时索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在化妆品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化妆品不良反应、假冒伪劣产品等侵害自身权益的情形时,请及时找专业的皮肤科医生进行诊治,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