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3-18
岳阳楼区财政局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工作方案
来源:区财政局   2023-09-26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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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化解债务风险,遏制政府隐性债务新增,争取省厅对我区政府债券限额分配支持。在增强偿债财力的同时,有效防控债务风险,积极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加快推动高风险中小银行机构化险脱困。严密做好业务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防范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四方见面沟通”机制,营造良好稳定的市场环境。重点做好住院、救治、重症转诊等工作,提高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做好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生产生活有序、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1、强化政府债券全过程管理。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实施政府债券“双控”管理;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探索实施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务不出风险;强化政府债券全过程管理,积极争取省厅对我区政府债券限额分配支持。

  增强地方可用财力,平衡年度收支预算,本着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的原则,我区将紧跟省财政厅探索推进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发行等步伐,争取新增债券资金,优化债务结构,节约融资成本,在增强偿债财力的同时,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科学编制债务收支计划,逐步将政府性债务纳入财政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预算中每年安排偿债资金12000万元以上,用于区本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负责)

  2、完善化解政府性债务考核制度。由区财政局负责,逐年测算综合债务率,区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对街道(乡)、区直单位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原则上街道(乡)、区直各单位,不得新增债务,在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情况下,不得新开工建设项目,不得采购配备大宗办公用品。

  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评比内容。对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实行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责任,确保相关任务分工落到实处。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防范债务风险工作的督导,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要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区财政局、区纪委监委、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金融办等部门负责)

  3、从源头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推行区县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评估论证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全过程全方位加强项目管理,切实降低项目投资成本。严禁新上超出实际承受能力的“高大上”项目,严禁新上非必要、非紧迫项目。贯彻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控办法,执行高风险地区上级财政开工核准制。深化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专项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债务管理工作考核,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纳入绩效考核、审计等的重点范围。严禁乡镇(街道)违规举债融资,鼓励打造“零债务”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等负责)

  4、加强平台公司综合治理。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规范平台公司融资信息披露,严禁与政府信用挂钩。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关停并转”,用好用活支持政策,强化负面清单管理,积极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等负责)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5.有效化解高风险机构风险。加快推动高风险中小银行机构化险脱困。加大中小银行改革发展和声誉风险防范处置支持力度,防范流动性风险事件。强化分类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监管评级结果,结合经营环境和风险特征,强化差异化监管,继续实施重点关注行名单制管理。全面制定处置方案。对辖内重点关注行进行认真研判,根据风险总量、结构及处置资源,制定风险处置化解方案。明确风险处置重点。通过内部督导、任务包干等激励约束机制,全面落实不良资产清收责任。综合运用依法核销、市场化处置等手段,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协调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安排专班,设立“金融法庭”,对涉银行类诉讼快诉快执快结,重点打击老赖恶意逃废债务行为。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资本规划,明确内部资本充足率三年目标,节约使用成本,及时补充资本。对重点关注行做实风险监测、识别,加强内部管理和应急准备,按季开展压力测试。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严密做好业务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防范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区金融办负责)

  6.强化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贯彻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持续完善配套监管制度体系,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7类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加强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区金融办负责)

  7.全力推进重大案件风险处置。配合做好“盛大金禧”等重大案件侦办查处、追赃挽损、信息核实、资产处置、信访维稳、舆情管控等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和社会稳定。(区“盛大金禧”案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8.开展非法集资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并制定防控措施。常态化开展防非处非宣传、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工作,严厉打击“一非三贷”、“三贷三霸”等非法活动,从重打击以“养老”为幌子从事非法集资犯罪的市场主体和个人。开展防非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开展风险排查行动,全面排查涉非风险底数,及时处置涉非风险线索。(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9.完善非法金融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对接接入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10.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资本运作方式出清风险。(区金融办、区财政局等负责)

  11.加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开展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风险排查活动,摸清机构和风险底数。针对有风险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进行分类整治。(区金融办负责)

  12.持续推进交易场所和互联网金融风险清理整治。加强对“伪金交所”业务的清退工作,尽快压降存量直至出清。(区金融办负责)

  (三)防范化解地产风险

  13.狠抓项目提速保质。确保快速复工,督促中寰大厦、丰荟萃园2个保交楼项目在3月初全面复工复产,严防“表演式”复工,确保复工率和工程进度都符合保交楼工作目标要求;配合市住建局确保质量安全,压实五方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复工备案制度,强化全过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保交楼项目成为优良工程、放心工程;确保如期交付,加强竣工验收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好验收预案,实现项目顺利快速验收交付。(区住建局负责)

  14.优化资金管理使用。规范“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使用安全。加强与银行等部门对接,确保专项借款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经建投等负责)

  15.强化银行配套融资。加强银企对接。稳定对房地产、建筑企业的信贷投放,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新增配套融资支持,合理展期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存量融资,六大国有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满足房地产融资需求。妥善解决房地产领域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问题和强制停贷问题。(区经建投负责)

  16.确保政策支持落地。落实财税〔2022〕41号文件要求,加速落地税收优惠政策。把握查封、扣押、冻结尺度,避免司法行为与“保交楼”政策冲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保交楼”专项借款还款责任,提高资金循环使用率。(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住建局、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等负责)

  17.优化办证手续流程。对房地产项目及“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在能收尽收的前提下,对接协调市住建局,建立容缺办证机制,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区住建局负责)

  18.营造良好稳定环境。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四方见面沟通”机制,防止出现赴省进京集访群访事件。全面完成第一批专项借款项目原有预售资金专项审计工作,启动资金追缴。配合市住建局依法查处涉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规预售、虚假宣传挪用抽逃资金、搭伙倒账、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等问题。(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区信访局等负责)

  19.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控,建立银行名录库,落实“一个项目、一个账户”监管机制,做好项目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有效处理项目存在的风险问题,确保不出现新的风险项目。(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经建投等负责)

  (四)防范化解疫情风险

  20.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全力推进60岁以上特别是80岁以上人群接种工作。对无接种禁忌尚未接种人群尽早接种第一剂,按照免疫程序加快推进后续剂次接种工作,尽快完成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各乡街等负责)

  21.保障药品和检测试剂需求。区级各医疗机构按照三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储备新冠抗病毒药物和解热、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相关中药和对症治疗药物,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22.提高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重点做好住院、救治、重症转诊等工作。财政部门对医疗机构提升应急救治能力通过省财政转贷的一般债券资金、提升新冠肺炎重症救治和转运能力专项资金给予资金保障。(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23.优化人群检测策略。对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患者和医务人员,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以及其他重点机构、重点行业及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在社区保留足够的便民核酸采样点,保证居民“愿检尽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24.分级分类救治患者。全面实行发热等患者基层首诊负责制,做好分级诊疗;完善医疗救治资源区域协同机制,在医疗力量出现较大缺口、医疗服务体系受到较大冲击时,及时进行区级统筹。(区卫健局)

  25.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全面摸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患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情况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结合其感染后风险程度划分为重点人群、次重点人群和一般人群并动态调整,对照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各乡街等负责)

  26.强化重点机构感染防控。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军休所等人群集中场所建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健全养老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卫生医疗机构、零售药店“1+1+1+1”救治帮扶机制,畅通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人群集中场所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疫情严重时经评估可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强化医疗机构日常消毒和通风。做好学校、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重点机构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提高校园聚集性疫情监测预警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岳阳楼公安分局等负责)

  27.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突出重点人群管理,实施医疗救治“关口前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发挥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作用,配足相关治疗药物和辅助治疗设备。建立健全城市医院与县级、区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畅通市区两级转诊机制,建立村乡区重症患者就医转介便捷渠道。适当控制农村集市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委宣传部等负责)

  28.强化疫情监测研判。动态掌握人群感染发病水平和变化趋势,科学研判和预测疫情规模、强度和流行时间,动态分析病毒株变异情况,依法动态采取适当措施压制疫情高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现行规定开展病例诊断报告,按要求做好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病例的报告与订正;依托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哨点医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监测;配合市疾控中心,每月采集不少于5份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样本送省疾控进行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开展病毒变异监测;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疫情监测,对机构内被照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定期抗原或核酸检测。(区卫健局、区民政局等负责)

  29.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广泛宣传“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鼓励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疫情严重时,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区卫健局、区委宣传部等负责)

  30.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定期发布我区新冠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充分宣传疫苗接种、分级分类诊疗等政策措施。(区卫健局、区委宣传部等负责)

  31.优化入境入岳人员管理。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通过城陵矶口岸国际直达航线,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区移民中心、区住建局、区卫健局等负责)

  (五)防范化解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

  32.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修订完善预案方案。依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综合普查结果,进一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本地区、本行业内的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调查、登记、风险评估,采取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按规定及时公布。各街道(乡)、各成员单位修订完善本行业领域防范应对极端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强化应对极端天气的保障措施。(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乡)负责)

  33.加强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和防灾减灾宣传。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评估及预警系统,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极端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广泛普及极端天气灾害特点、风险隐患、紧急避险等相关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乡)负责)

  34.防范应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强化灾害风险意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各类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做好极端天气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干旱灾害、森林火灾、低温雨雪冰冻、安全生产等重大风险灾害防范工作,增强全社会抵御和应对极端天气风险能力。根据极端天气发展适时采取停学、停工、停业、停运“四停”和疏散转移、弹性工作、错峰上下班等应急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防范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乡)负责)

  35.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保障。按照“抗大灾、救大险”标准,完善“专常群”应急体系,加强区级专业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做好专业救援队伍的装备配备和应急保障工作。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将其纳入全区应急救援体系,强化联演联训和区域联动。完善应急物资供应渠道,加强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储备,加强生活生产必需品储备。适时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加强医疗保障能力,提前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准备。(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商务粮食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负责)

  36.做好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建立分级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完善部门间、军地间协调联动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并开展应急处置。用好各级应急资源管理和应急救援救助平台,根据灾情指标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切实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灾后重建等救灾救助各项工作,千方百计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乡)负责)

  三、推进机制

  成立岳阳楼区打好防范化解地产风险阻击仗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召集人,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岳阳楼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专班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