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6-19
关于捕捞渔民禁捕退捕工作的督查通报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0-07-10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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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督查(通报)

第二期(总第274期)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0年6月30日


关于捕捞渔民禁捕退捕工作的督查通报

6月29日至30日,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对城区部分餐饮场所就禁捕退捕相关要求落实情况进行了暗访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区禁捕退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长方正春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乡、街道办事处召开专题会议和对重点地域现场督查后,城区餐饮经营门店显著位置基本都张贴有《致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的倡议书》,全区宣传覆盖面广、氛围浓厚。特别是岳阳楼街道办事处主动印制宣传海报,并在辖区所有餐饮经营门店进行张贴。

二、存在的问题

五里牌街道办事处辖区天伦城美食街的东郊印象、鱼宴堂等餐馆菜单标有“洞庭河鲜”、“洞庭湖鲜”等字样。岳阳楼街道办事处辖区洞庭北路的网网有鱼、周姐鱼馆等餐馆菜单上仍标有“剑黄鱼、土江黄、刀鱼”等长江洞庭湖特有野生鱼种等菜品图案;俏巴鱼馆餐馆门店前摆放有“江黄”鱼类菜品宣传展板。枫桥湖街道办事处辖区德胜北路的百味鱼庄餐馆未收到关于禁捕、禁吃、禁销售长江、洞庭湖水生野生动物等相关规定,未张贴“倡议书”,其店面招牌和广告灯箱上仍有“洞庭湖野生鱼”、“河鲜”等宣传词语。金鹗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德胜南路的网网有鱼餐馆菜单上有“生态江黄鱼”等长江洞庭湖特有野生鱼种菜品,红敏湖鲜馆(未营业)门店招牌上有“洞庭湖鲜”字样。东茅岭街道办事处辖区德胜南路良厨餐馆内张贴有“洞庭湖鲜”相关字样。

三、后段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道(乡)要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利用户外宣传窗、LED显示屏等大力宣传捕捞渔民禁捕退捕政策,实现宣传全覆盖。

2.全面排查整改。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背街小巷门店涉长江、洞庭湖、湖鲜和野生鱼虾等字样的宣传图、招牌、菜谱开展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督促合法经营。督促水产经营场所、餐饮门店等依法依规合法经营,禁止销售长江、洞庭湖等重点流域水生动物。

4.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严格执法,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加工经营的地下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