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6-19
关于“无传销乡(街)、社区”创建活动的督查通报
来源:区政府督查室   2015-11-13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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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六 期(总第189期)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5年11月13日

 

关于 “无传销乡(街)、社区”创建活动的

督查通报

 

按照区政府领导的指示,11月3日至6日,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综治办、区打传办、区工商分局,对各乡(街道)、村(社区)“无传销乡(街)、社区”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创建氛围较浓。各乡(街)均按创建要求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完善了工作制度。站办、五办、金办、城办等街道办事处工作规范、资料详实,在专项打击行动、教育劝返等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明显梅溪乡、郭镇乡、城办等在辖区无传销行为情况下,没有降低工作标准,把防控工作放在了重要的位置,通过短信平台、微信、网格巡查等方式不断强化宣传教育。金办、站办、枫办等结合流动人口管理、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与社区及辖区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洛办、吕办等将打传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打传经费纳入办事处年度财政预算连云路社区、芋头田社区、白杨坡社区、红日社区等社区工作细致,通过固定宣传栏、公开信、联系卡等形式开展打传宣传。南岳社区、东风湖社区等社区把传销人员纳入特殊人群进行管控,联合工商、公安、综治等部门严管严控。

二、存在问题

1.工作资料有待加强。督查发现,部分乡、街道办事处资料不详实,缺项少项明显,如三办、洞办、楼办

2.摸排工作仍需强化。各乡(街道)经常开展传销人员摸排工作,但工作资料缺少基层数据。特别是外出传销人员数据中,没有一个单位发现有外出传销人员的记录,大部分没有建立外出传销人员的信息库,没有注意收集和摸排外出传销人员的信息。

3.专项行动仍需加力。督查发现,各乡、街道均在辖区开展了有效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但行动资料收集工作未及时跟进。如8月31日区政府专题部署打击“1040”传销专项行动,仅五办、站办、金办等行动资料详实齐全,其他乡、街道的行动资料均存在缺项。

三、加扣分情况

根据督查情况,将在2015年政府行政绩效考核中对以下单位实行加、扣分:对站办、五办、金办等单位各加3分,对梅溪乡、郭镇乡、城办等单位各加2分,对枫办、吕办、洛办等单位各加1分;对三办、洞办、楼办等单位各扣2分;对连云路社区、南岳社区、东风湖社区、芋头田社区、白杨坡社区、红日社区等社区予以全区通报表扬。